六大银行今起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新机制,3.3%低利率等你来
无需再等一年
六大银行今日起实施现有房贷利率调整新机制
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自11月1日起, 2024年,符合条件的现有抵押贷款借款人将能够联系商业银行。在协商调整抵押贷款利率加成点的同时,您还可以调整重新定价周期。
公告显示,调整范围包括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的浮动利率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含一级、二级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借款人可以申请变更贷款合同中的定价条款,包括:根据LPR调整贷款利率点值(可以为负值);更改重新定价周期协议。以固定利率或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抵押贷款,须先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抵押贷款。
此前,10月25日,商业银行分批调整现有房贷利率后,大部分符合条件的房贷利率调整至LPR-30BP。结合最新的LPR下调,现有房贷利率可降至低至3.3%。
不过,并非所有符合条件的现有抵押贷款在25日调整后的利率都相同。这主要是因为25日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只调整了点数(可以为负),并未涉及LPR值的调整。
比如,有的人的房贷利率重定价日期是9月份或者10月初,正好错过了10月份LPR的下跌,还要再等一年。
从11月1日开始,这个问题将迎刃而解!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如果合同约定浮动利率,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
现在六大银行的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的限制至至少一年。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也可以保持为一年。
例如,您的原始重新定价日期是 6 月 5 日。如果您选择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则重定价日期将为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和3月3日。 3月5日,即上述日期,您的LPR将更新为中国人民银行前一日公布的最新同期LPR。
例如,如果您的重定价日期为每年1月1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6个月,则重定价日期为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则重定价日期为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定价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
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银行规定现有房贷借款人在整个贷款期限内只能调整重定价周期一次,而不能多次调整。
该行提醒,重定价周期调整一旦完成,将不可撤销。请您充分考虑、慎重选择。在利率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越早享受利率下行趋势带来的好处;但反之,在利率上行周期中,重定价周期越短,贷款利率重定价就越早,贷款利率重定价也就越早。支付金额也会增长得更快。
专家表示,抵押贷款合同期限普遍较长,有的期限达到30年。纵观整个贷款周期,重定价周期的长短对借款人的影响是中性的。在LPR下行周期中,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就能越早享受到降息红利。如果未来经济形势好转,政策利率和LPR进入上行通道,在利率上行周期中,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就能以更快的速度申请更高的利率,承担更高的利率。利率负担较早增加,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借款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审慎决定,运用好选择权。
此外,除了六大商业银行外,其他商业银行也将于近期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新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实施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现行住房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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