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APP二维码
联系我们
APP二维码
返回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公告:加大契税优惠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4-11-14 14:07:01  

11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其中,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征收1%的契税。

增加契税优惠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缴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至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上广深四城市均可适用契税与其他地区统一实行家庭第二居所税收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已拥有一套住房(两套住房)的,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此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征收契税。

纳税人如何申请房屋交易契税优惠政策?纳税人申请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符合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不符合信息共享条件且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照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并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承担法律责任以保证承诺的真实性。

为让更多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对2024年12月1日后购房并申报缴纳契税的个人,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房但12月后申报缴纳契税的个人2024年1月1日起,须满足以下条件: 新发布的《公告》各项规定按照新发布的《公告》执行。

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

增值税方面,《公告》明确了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挂钩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相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以上房屋销售一律免征增值税。这原本是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的个人。对购买满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销售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也相应暂停征收。

2024年12月1日前,销售个人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可按照新发布的《公告》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已取消普通、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不超过普通标准住宅的,继续实行土地增值税免征优惠政策。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

土地增值税方面,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缴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符合我国房地产开发模式,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制度。为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调控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发文,明确了各地区预征税率下限,其中: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5%,西部地区为1%。此次调整,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缴税率下限均下调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分类: 股市
责任编辑: admin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