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3 日多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公布
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相关公告,对上述安排进行明确。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政策调整将加大住房交易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下限提前还款率有利于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困难。
具体来说,在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可以像其他地区一样申请第二套住房。住房契税优惠政策是指,调整后,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缴纳契税。率为1%。土地增值税方面,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缴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预征费率。
同时,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挂钩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将明确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稳定房地产企业税负。
增值税方面,相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以上房屋销售一律免征增值税。这原本是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的个人。对购买满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销售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也相应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方面,已取消普通、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不超过普通标准住宅的,继续实行土地增值税免征优惠政策。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好处,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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