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强化监管与风险防范
《管理规定》紧紧围绕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强化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全流程监管。一是明确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和总体要求。二是明确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三是加强系统准入管理。四是加强主办和席位管理。五是明确交易监控和风险管理要求。六是明确监督管理安排。七是明确相关主体的适用安排。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中国证监会将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规定》,并在完成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通知全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征求《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维护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衍生品法》等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中国证监会起草的《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和方法:
1、邮箱:[email protected]。
2、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6日。
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附件1:《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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