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险司下发征求意见稿,财产险公司分类监管进入新阶段
分类监管已成为行业趋势。今年3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明确了按照该办法评价人身保险公司整体状况的监管流程,这是依据对人身保险公司实行分类监管。产险公司纷纷效仿,进入行业征集阶段。
一般来说,金融监管机构在对各类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监管时,一般会考虑其公司治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经营能力等,并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进行差异化评估。
此前,人身保险公司的风险监测和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业务运营、资本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等六个维度。 “履行环境与社会治理(ESG)责任”也被设置为专项奖励项目,对更多开展绿色保险、普惠保险的人身保险公司给予适当奖励积分。
《征求意见稿》显示,财产保险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风险管理、业务经营和承保利润、再保险、资金运用和资产负债、流动性风险、信息技术、其他风险和监管调整等九个维度。各项因素中,监管调整占20%,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风险管理、业务运营和承保利润各占15%,资本利用、资产负债和信息科技风险分别占10%,再保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各占5%。
公司治理要素中,合规指数得分达到90分,考核前十名股东股权质押比例的股权指数得分为10分。具体来说,公司治理层面的要素包括党的领导、控制关系、股东治理、两个会议,第一层面,内部治理、关联交易、市场约束等。
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8项重大降级事项,可直接将产险公司评定为E级(分数不超过59分)。重大评级下调包括拒绝或阻碍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公司治理重要事实和资产质量等重大风险、发生赎回危机、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等。
偿付能力和风险管理的核心指标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两项指标均为20分,其中管理能力指标风险管理基础和环境条件得分为10分,其余均为5分。
在业务经营和承保利润方面,经营、成本、利润指标得分最高,均为10分,其中公司保费增速与行业的偏差、非农险保费应收率和非车险、非农险费率。超额应收保费率、非车险加权综合赔付率及行业偏差、净资产收益率(ROE)、承保利润率等。
各项因素中占比最高的监管调整,有25个评价指标,涉及面广。如公司治理整顿、高级管理人员、资本补充效率、保费增长的合理性、监管数据报送、关联交易重大违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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