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重罚杨波操纵安奈儿等股票案,没收并罚款共计2.8亿余元
3月14日,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网站发布了行政罚款决定:发现在案件中,Yang Bo实际上控制了多个证券帐户,并通过连续交易来操纵许多股票,例如“ Anel”,通过他实际控制,提取,虚假声明和关闭日期的帐户之间进行交易。非法收入的总收入为140,194,187.90元。根据事实,性质,情况和社会危害的非法行为,并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203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决定没收杨博的非法收入140,194,194,187.90 Yuan,并获得了140,194,194,187,187.90 YUAN。
全文
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行政罚款决定
[2025]第28号
派对:杨博,男性,地址:江西省上的香格劳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以下称为2005年的证券法),该法案于2014年进行了修订,我们的协会将调查Yang Bo Bo的股票操纵行为,向当事方告知事实,理由,行政惩罚的基础和党派享有的权利。双方没有提交陈述或辩护意见,也没有申请听证会。现在已经得出了对此案的调查和处理。
发现杨博有以下非法事实:
1。杨博控制帐户和交易的使用
在所涉及的期间,杨博实际上控制了多个证券帐户,并通过连续交易,他实际控制,提升,虚假声明和关闭日常限制的账户之间的交易来操纵许多股票。非法收入的总收入为140,194,187.90元。
Yang Bo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3和第4款第77条第1款的规定,并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的法案,如2005年证券法第203条所述。
2。惩罚的基础和结果
根据事实,性质,情况和社会危害的非法行为,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203条的规定,我将决定:没收Yang Bo的非法收入140,194,187.90 Yuan,并判处140,194,187.90 Yuan罚款。
上述当事方应在收到本罚款决定之日起15天内将罚款和没收转让给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银行开张帐户:北京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分支机构,帐户号:7111010189800000162,应在中国派遣派对的副本,并应直接将其送给派对,并将其付款给中国的副本,并由该委员会签订。证券监管委员会提交。如果当事方对这项罚款决定不满意,则可以在收到该罚款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进行行政重新审议(行政再审议的申请可将其在邮政法律委员会的邮政法律司法司法司法部送交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或者他们可以在司法机构中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重新考虑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会被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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