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券商监管风暴:7家券商及分支机构被罚,场外衍生品业务成重点
上述券商提及的问题涉及场外衍生品、经纪、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更值得关注的是,场外衍生品业务已成为近期监管执法的重点。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已有8家券商收到相关罚款。
在近期的机构监管案件中,湘财证券原总裁孙永祥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员工非法买卖股票等行为。最终他被罚款1842.29万元,这也引起了市场的一定关注。
又有两家券商因场外衍生品业务被罚款
近期场外衍生品业务罚款大量涌现。 2024年12月以来,已有6家券商收到相关罚款,涉及银河证券、国信证券、申万宏源、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当是这些券商的普遍问题。
1月10日,场外衍生品业务又被开出两张罚单。北京证监局表示,经调查,中信建投衍生品业务和经纪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北京证监局表示,这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覆盖面不够。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中信建设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改正。
同时,北京证监局指出,经调查,中信建投衍生品业务内控管理不完善,存在直接根据客户指令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情况。庆某飞作为业务部人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出具警告信。
2024年4月,中信建投也因场外衍生品业务被罚款。北京证监局当时指出,该公司开展场外期权和自营业务不审慎,员工管理不到位,公司治理不规范,责令其认真整改。 。
当时,北京证监局还要求中信建投自监管办法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并加强业务和人员管理,防控风险,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2025年1月10日,浙商证券也因其场外衍生品业务而被点名。证券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场外期权和收益掉期。浙商证券的业务违法行为主要涉及收益互换业务。
浙江证监局表示,经查,浙商证券存在四个问题:一是向部分投资者提供变相融资服务,将其变成杠杆融资工具。二是客户交易目的不明确,成为交易对手的变相交易渠道。三是交易所专用对冲账户未用于对冲交易。四是干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独立运作。其中,前三项均违反《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中信建投[2020]104号)和《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 》(中证建投[2021]276号)相关规定。
上述问题反映了浙商证券合规内控管理不到位,浙江证监局已对该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加大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朱某杰作为业务部门负责人,李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刘某亭作为参与者,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并被要求接受监督约谈。
同时,浙江证监局要求浙商证券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全面整改,严格落实内部责任,加强员工行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控管理漏洞,防止违规行为。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每季度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本周多家券商被罚款
事实上,在“严格监管、严格管理”的主基调下,无论是罚款征收数量还是覆盖面,监管力度都明显加强。进入2025年仅10天,已有10多家券商收到罚款。仅本周,被点名的券商还涉及平安证券、第一创业、邮电证券、华英证券等,涵盖经纪、资管、投行等业务。
经纪业务方面,1月10日,平安证券被出具警示函。深圳证监局介绍,平安证券证券经纪业务存在四个问题:一是个别分支机构合规人员不到位;二是营销宣传材料审核不严格;三是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及时。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异常;四是相关业务协议保存不完整,投资者信息核实不充分。
同日,国盛证券景德镇广场南路证券营业部因向非营销人员布置营销任务、向不具备基金专业资格人员布置基金销售任务,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警告信。销售部负责人姜伟也因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而受到警告信。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1月10日,据深圳证监局通报,经调查,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存在净值管理不完善、部分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不充分、私募资产投资等问题。管理业务。因目标库调整不及时、部分主要业务人员工资延期支付不足等问题,向公司发出警告信。
两天前,中邮证券被发出警告信。陕西证监局表示,该公司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不少投资者的收益证明不真实、不合理;未能有效监控和报告个别客户报价的严重偏差;员工个人设备信息登记不准确。
二是私募资管业务FOF产品经理和基金准入标准不明确;部分入池股票不符合公司系统规定的入池条件;非兑换日对多个客户进行强制兑换;提供产品投资咨询服务,未告知投资顾问的资质;关联方核查机制不完善;代销金融产品风险持续跟踪评估机制不完善。
投资银行业务更名为华英证券。甘肃证监局调查发现,华英证券在继续督导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此前,未有效督促澜石重装及时履行审核程序并依法披露延期投资项目。
经纪公司前首席执行官因内幕交易被罚款
除了券商收取的罚款外,员工的违法行为也是监管的对象。 1月9日,重庆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湘财证券原总裁孙永祥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员工非法买卖股票等罪。最终被责令处理非法持有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罚款1121万元。
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19日,孙永祥担任湘财证券总裁、高级顾问。据重庆证监局披露的详细信息,湘财证券2020年至2023年共拥有7个自营证券账户。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9日,孙永祥参与了湘财证券的投资决策。自营证券账户,通过“ZY”微信群与同事交流,聆听湘财自营部副总经理的讲解证券。黄某平通过工作报告等多种渠道了解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的投资信息以及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的持仓和损益变动情况。
孙永祥随后利用他人账户及上述未公开信息,在同期或者其后期间在湘财证券自营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共汇聚52只股票,成交金额6285.97万元。不仅如此,孙永祥还或明或暗暗示付某东、朱耀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但三人均未有任何违法所得。
此外,作为一名证券从业人员,孙永祥曾在湘财证券工作,但他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扣除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情况,交易金额1.17亿元,盈利721.29万元。
最终,孙永祥作为犯有非法买卖股票行为的证券从业人员,被责令对非法持有的股票依法进行处理,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处罚款721万元;对其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明示或者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处200万元罚款。数罪并罚,孙永祥被罚款、没收财产共计1842.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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