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认定标准细化,市场回调或为上车良机,立即开户等待时机
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应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旨在落实《科创板八项要求》,细化“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认定标准,鼓励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加大研发投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据悉,《指引》明确了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适用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范围、具体认定标准、中介机构核查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等,旨在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的特点,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科技创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科创板企业具有研发驱动型、技术密集型的典型特征,技术研发投入大、周期长、资金使用灵活性高。尤其是科创板一些轻资产模式经营的企业,如半导体芯片设计、生物医药、软件等,一般不需要采购大量的生产机械设备,但研发投入规模较大。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模式运营的特点,《证券期货法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在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上取得了突破”针对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目前,已有5家科创板上市公司探索“限购”规定。 《指引》的发布,细化了“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征企业的认定标准。指标更加清晰、可量化。企业可以直接评估和论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具体来说,《指引》第三条明确,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通过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实物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最近一年末资产占比不超过20%即可判定为轻资产。
《指引》第四条规定,对于具有高研发投入特征的公司,要求公司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或者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年不少于3亿元;一年内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
《指引》指出,符合上述要求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视为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特点,不再受30%补充流动资金比例限制但超过30%的部分只能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此外,适用上述认定标准的科创板再融资需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投资项目的研发支出、研发内容和研发风险,并需中介机构出具专项说明核查公司是否符合《指引》相关规定的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将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变动情况的信息披露监管。
其中,《指引》第六点规定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应当重点核查的事项包括四个方面。 1、轻资产特征认定涉及的相关资产账户的具体认定依据和合理性,相关资产账户的归集和核算是否合理、准确。二、公司研发投入的计算口径是否合理;研发投入归集是否准确;研发投入相关数据来源是否可验证;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3、公司是否符合本指引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的标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超过30%的负债率是否合理。 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研发支出的具体投资方向、计算依据、融资必要性以及研发内容与主营业务的关联性。
长江证券在研报中表示,“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的设立,有望进一步放宽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票和债权融资门槛。国信证券也在研报中表示,“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认定标准为优化股债融资体系提供了参考标准。国信证券还强调,支持再融资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有望大幅降低“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超过3亿元”的门槛,降低硬科技公司获得新股分红风险的概率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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