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回调或是上车好时机,监管责令两名股东回购违规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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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晚间,上海证监局在其官网发文称,决定责令王晓庆、孙晓文、韦长伟回购违法减持的股份,并将差价上缴上市公司。 。
当日晚间,深圳证监局在其官网发文称,决定责令韦长伟回购违法减持的股份,并将差价上缴上市公司。
此前,王晓庆、孙晓文、魏长伟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北交所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但在转让股份后6个月内出售了全部股份。
监管部门责令两名股东回购
上海证监局指出,王晓庆此前通过大宗交易转让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爱融软件大股东持有的130万股股份。总买入金额为2222.4万元,转让后6个月内减持。本次转让的130万股股份出售总额为3296.1万元。
上海证监局指出,孙晓文此前曾通过大宗交易转让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爱融软件大股东持有的80万股股份。总买入金额为1478.4万元,转让后6个月内减持。本次转让的80万股股份出售总额为1755.4万元。
深圳证监局指出,韦昌伟名下的证券账户于10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划转至京交所大股东新汇科一致行动人持有的26万股股票。 409.76万元。 10月9日,上述转让股份全部出售,出售总金额434.98万元。
证监局表示,王晓庆、孙晓文、魏长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4号)第十四条规定,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首次交易。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三个月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股份受让人在转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少其转让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责令王晓庆、孙晓文回购违法减持的股份并交回与上市公司的价差。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韦昌伟采取责令回购违法减持股份并将差价上交上市公司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海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均指出,上述三人应充分吸取教训,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实施回购,消除违规影响。同时,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规范上市公司减持股份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严格监管、快速查处
上海证监局、深圳证监局采取的上述措施,凸显了监管部门迅速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态度。
10月10日晚间,北交所官网发文称,近日,北交所发现个人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后短时间内抛售股票。通过大宗交易,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与股权管理》的相关规定。
对此,北交所迅速从严查处,并对相关投资者实施公开谴责、限制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等监管措施,其中包括王晓庆、孙晓文、韦昌伟。
同时,北交所将相关线索移送中国证监会,并配合有关部门,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制度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进一步查处。股份减持。
今日,上海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已联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监会机构迅速查明事实,责令相关投资者回购违法减持股份,并交出价款。区别对待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
据悉,今后若出现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管部门还将立案查处。
监管部门提醒投资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规范交易,不触碰违规减持红线,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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