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医疗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并曝光典型案例
案例一:北京泽源堂中医研究院发布违法广告。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北京泽源堂中药研究所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发布“三治带状疱疹、脓疱、花斑癣、体癣、湿疹、特应性皮炎、接触性皮炎、麻疹、银屑病等”商业广告含有有关治疗功效、安全性的非法主张或者保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2024年4月15日,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泽源堂中药研究所作出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京中诺第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北京中诺第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在未经审查的情况下,在自己的视频账号上发布了《晨间植入》。 ,下午尽快吃肉吧!价格表已发布。” “中诺第二牙科(种植医院)不仅提供1元的种植牙检查,还为全口/半口缺牙的人提供3万到10万的费用。 “元补贴,赶紧下单看看”等商业广告,今年又出现多起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事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2024年6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中诺第二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7342.88元。
合规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含有功效、安全性的主张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有效性;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的疗效、安全性进行比较;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推荐和推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遇到医疗机构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种植笔记”等发布或伪装医疗广告时,一定要认真核实发布的营销信息。由医疗机构。是否真实准确,对涉及保证条款的医疗广告要警惕和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医疗广告中有关功效、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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