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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出手!4 家公司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被停牌,未整改将面临退市风险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4-11-10 21:28:28  

11月10日晚间,*ST宏阳、*ST中利、ST现代、*ST信通四家公司相继披露停牌公告。

公告显示,上述四家公司已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已被证监局责令改正。由于该公司未在整改期内完成全部占用资金的清缴工作,整改期将于11月10日到期。 ,公司股票自11月11日起被交易所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在停牌期间完成整改并复牌的,无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摘牌。若公司未能在停牌期内完成整改,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甚至摘牌。

交易所亮剑!退市“利剑”直指资金占用__交易所亮剑!退市“利剑”直指资金占用

记者了解到,监管机构将积极推动《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提高行政处罚的震慑力,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针对失信罪、损害公众利益罪的司法解释。加大刑事移交和刑事追究力度,通过民事执行有机衔接的立体问责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随意伸手侵占财产,让大股东犯有挪用人力和财力的行为。

退市“利剑”直指资金占用

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规范退市实施力度;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明确大股东占用资金较大且未整改情况的,将纳入强制退市程序考虑。

4月3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新增占用退市情况,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200以上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营业额。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30%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正的,停牌两个月,退市风险两个月后退市警告。

市场人士指出,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严重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秩序。遇到此类情况的企业往往在规范运作上存在重大缺陷,内控不力。要用震慑措施督促企业整改。

本轮退市改革的主要目的是遏制非法占用,督促大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维护资产财务独立。

退市威胁下,资金占用催收已被按下“加速键”

2024年5月10日晚,*ST宏阳、*ST中利、ST浩源、ST三盛、ST现代、*ST新通等6家公司相继披露收到责令整改公告。公告显示,上述六家公司存在大额资金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证监局要求其在六个月内收回资金。

随后,沪深交易所迅速发出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整改到位,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按照责令改正的要求在六个月内收回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将受到规定的处罚。期间(5月10日至11月1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将于期满后下一交易日(11月11日)对公司股票停牌。

以ST浩源为例,2020年4月28日,ST浩源公告称,自查中发现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同日,新疆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办法。 2021年8月2日,新疆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公司自2019年5月起向原控股股东周巨东的关联方盛威实业、新疆东岳提供非经营性资金5.37亿元。 2020年以来,公司通过起诉、民事调解、资产质押、申请冻结股份、申请强制执行、以及扣除股票股利等方法。但由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存在,多起被诉及执行信息,逾期金额及执行金额巨大,已质押的7家公司股权均承担连带责任。双方均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名下无资产被查封,质权清算困难,债务清偿进度缓慢。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周巨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5.13亿元。

监管退市威胁下,2024年11月10日晚间,公司公告称,实际控制人与原控股股东已就原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事宜达成一致,周巨东已退还占用的资金。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已完成整改。持续四年多的资金占用问题终于在停牌前夕得到解决。

分析人士指出,大股东占用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侵蚀市场诚信基础,是影响资本健康发展的“重病”市场。近年来,资本市场先后实施两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违规占用等突出问题。并取得积极成效。但从目前情况看,大股东侵占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痼疾尚未治愈。

退市新规发布后,监管机构密集行动,释放出“严格监管、严格管理”的明确信号。不少资金占用的企业被监管“点名”。退市冲击下,长期停滞的资本占用复苏进度被按下“加速键”。停牌前夕,整顿利好陆续释放,资金占用顽症有望更快消除。

加大刑事移交力度和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一位资深市场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承载着投资者的信任。他们必须把所有的精力集中在经营好、提高业绩上,并且必须值得投资者的信任。 。

公司必须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大股东占用资金。已经发生的事情要积极追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忠实履行受信义务,强化诚信契约精神,不得挪用资金、违法担保、转让利益以及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失信行为公司。

从监管动向来看,沪深交易所对于资金占用始终保持着“零容忍”的态度。新“国九规定”出台以来,沪深交易所累计对占用资金的大股东实施纪律处分34起,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纪律处分。对违法行为主要责任的“主犯”将予以严惩,对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失信行为将予以严惩。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体现了“两强两严”监管理念的加快落实。

此外,投资服务中心还通过代位诉讼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9年《证券法》实施后,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股东代位诉讼。 2022年,投资服务中心对ST现代提起首例占用资金股东代位诉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控股股东应向上市公司返还占用资金2.4亿元及相应利息。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责任。

记者了解到,投资服务中心将积极履行公益保险机构职责,充分发挥行政监管的有益补充作用,合力打造“大投资保险”链条。长期未解决的占用资金问题的控股股东和股东,将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追究到底。通过开展股东代位诉讼,要求责任方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争取“立体问责”的最后一块谜。

分类: 股市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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