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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因虚假记载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2021-2022年虚假营收达10.31亿元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5-01-05 13:21:16  

这家公司即将面临重大违规,被迫退市!

1月5日上午,普利药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确认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1年至2022年虚报营业收入总额高达10.31亿元,占该两年披露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31.08%;虚报利润总额达6.95亿元,占两年。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76.72%。

上述违法事实可能会引发《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规行为被强制退市的情形。普利药业自1月7日起因重大违法行为被实施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后续退市将根据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按规定实施。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其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同时终止或上市。

严重的财务欺诈

据普利药业1月5日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普利药业存在多项违法事实。

2021年至2022年,普利药业通过虚构成品药及原料药销售业务,虚报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其中,多报2021年营业收入4.37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94%,对应营业成本1.29亿元,多报利润总额3.08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6.588%。当年披露的利润总额。 %; 2022年,多报营业收入4.57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5.28%,对应营业成本6900万元,多报利润总额3.87亿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88.27%当年披露利润。

同期,普利药业按总额法核算其无法控制的乙酰碘、碘化物(用于碘佛醇)、酵母抽提物的贸易业务,导致2021年营业收入多报7800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17%,对应营业成本7800万元;高估的2022年营业收入为5900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28%,对应营业成本5900万元。

《行政处罚预告》称,综上,普利药业虚报2021年营业收入5.15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11%,对应营业成本2.07亿元,虚报利润总额3.08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11%。全年披露利润占利润总额的65.88%; 2022年,虚报营业收入5.1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56%,对应营业成本1.28亿元,虚报利润总额3.87亿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88.27%当年披露利润。普利药业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悉,证监会决定责令普利药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罚款500万元,并对其实施10年市场禁入;立药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同宁被罚款400万元,并禁入市场八年。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被处以12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前述《行政处罚预告》中查明的财务造假事实,保利医药可能涉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行为,即公司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披露的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虚报利润总额超过5亿元,并超过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的50%以上那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标准并非2024年4月发布的《上​​市规则》中新增的重大违法行为强制退市标准,而是历年上市规则和现行《上市规则》中已明确规定的退市标准。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普利药业股票自1月6日起停牌一天,并于1月7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可转债将于1月6日起停牌停牌。 1月6日,股份转让日。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普利药业需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对公司股票可能因重大违法行为被强制退市进行专项风险提示。此后,普利药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公司股票和可转债将停牌,等待终止上市的最终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4年7月以来,普利药业已被提醒重大违规强制退市风险30余次,退市风险早已埋下伏笔。

具体而言,2024年7月以来,公司持续披露相关调查事项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公告、延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专项核查或审计报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情况。提醒投资者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强制退市的风险,并提醒投资者公司正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等相关信息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若后续事实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实,且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强制退市的风险。同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可转债也将同时终止或上市。

因造假退市的上市公司__造假退市后能否重新上市

严惩财务造假 立体问责进行中

对金融欺诈“零容忍”是明确的监管立场。 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资本市场新“九项规定”,明确要严肃整治财务造假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特别是严格退市执法,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意行为。避免被除名的行为。

2024年7月,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金融欺诈综合惩治工作的意见》。财务造假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动摇投资者信心,需要加大全方位、立体化问责力度。强化行政问责震慑,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严重的公司坚决依法退市,强化对相关机构和个人的问责;推动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组织执法力度。强化对财务造假、挪用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推动和完善民事问责支持机制,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

2024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印发《关于办理金融诈骗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了金融诈骗刑事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关键问题。

近期从严从快查处的恶性违法违规案件,释放出“严格监管”的强烈信号。证监会和交易所正加强立体问责等手段,严厉惩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毒瘤”,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和救济机制也不断完善,措施也越来越多样化。案件中落实了示范判决、特别代表诉讼、支持诉讼、先行赔偿等保险措施。本案中,因普利药业财务造假而遭受损失的合格投资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和兴趣。

分类: 股市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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