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APP二维码
联系我们
APP二维码
返回

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4-12-31 12:33:39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复办发[2024]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 年 12 月 12 日

上海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若干措施》,健全全市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现将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社会提出以下措施。

1.加强生殖服务支持

(一)加强生育保险保障。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生活补贴的保障作用,落实相关待遇保障。对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实行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研究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

(二)加大经济支持力度。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情况,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申请补贴。落实婴幼儿抚养、3岁以下儿童教育、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三)完善生殖健康服务。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深入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加强生殖保健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等生殖医疗服务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改善孕产妇分娩体验。优化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开展孕产妇心理健康问题筛查、识别和干预。加强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预防意外怀孕,深入开展早孕、流产护理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计划生育协会、各区政府)

2.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保障。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中医院等妇产科建设,推动绩效工资分配向妇产科倾斜。推动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动态支持产科、儿科等临床重点专科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促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扩张和均衡分配。结合新城等重点区域医疗资源引进,提升区域儿科门急诊服务水平。提高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巩固基层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鼓励儿童药品研发应用,不断丰富适合儿童的药品品种、剂型和规格。深入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持续优化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医保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神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区政府)

(五)推动托育服务包容化、多元化。深化托幼一体化建设,研究向幼儿延伸托育服务。实行托幼服务设施和新建住宅区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交付。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为职工提供福利托育服务。确保公办幼儿园生均投入,支持普惠性托幼机构发展。落实托育服务税率优惠、托育机构水、电、燃气按居民价格使用等政策。结合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托幼“婴儿之家”服务质量,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幼儿家庭提供更多免费托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幼儿服务相关专业,加快专业人才培养。 (责任单位:市教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六)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建立健全健康科普资源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网络,推动育儿指导服务进楼宇、公园、场馆、社区、家庭,优化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供给。支持家庭代际照护,在老年大学、社区等开设科学育儿相关课程,提高老年人照顾孙辈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托幼机构与国内企业合作,提供上门婴幼儿托育服务。 (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卫健委、市商委、市妇联、各区政府)

(七)全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将儿童友好理念纳入“十五五”各级经济社会发展、妇女儿童、青年、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加强市区联动,打造高品质少儿友好先锋实践区,持续推进少儿友好特色实践点建设。系统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加快儿童友好学校、医院、社区、公园、滨水空间等建设。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广泛开展儿童照护服务,完善照护服务措施关爱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难儿童、残疾儿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妇女儿童工委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会、市教委、市卫健委、市绿化市容局、民政局、市共青团委员会、市妇联、市残联、区政府)

三、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

(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与地区适龄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体系。全面建设优质幼儿园,推进优质普惠学前教育。学习并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实施扩大和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行动计划,加快新型优质学校建设,办好就近学校。落实“双减”政策,优化学校、社区、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的课后服务模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班次,增加“爱心寒日托班”、“爱心暑期托班”的数量。实施就近学校免试入学,满足市民就近入园的需求,积极为女童入读多子女合作学校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团委、区政府)

(九)加强住房支持保障。推动落实多子女家庭差别化住房政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本市住房保障范围,在轮候顺序、分配面积、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聚焦年轻人阶段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区政府)

(十)构建儿童友好型就业模式。推广弹性休假、弹性工作等有利于育儿的灵活管理方式,支持用人单位将弹性工作时间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位”。完善促进妇女就业的政策,加强对女职工特别是已生育和再就业妇女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规范化、规范化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孕产妇和婴幼儿家庭的需求。加强用人单位产假监管,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落实到位。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对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实施特殊劳动保护。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区政府)

4、营造有利于生育的社会氛围

(十一)构建婚育新文化。大力倡导积极的婚姻观、爱情观、生育观、家庭观,创作推广一批新时代美好爱情、和谐家庭、幸福生活的文艺作品,倡导适龄结婚、生育、生育。优生学。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将相关内容融入小学、中学、本科教育。充分发挥团体组织在婚恋交友中的重要作用,优化网络公益婚恋交友平台服务。落实婚姻中介机构合规经营指引,依法将各类婚姻中介机构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收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婚姻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倡导健康文明、朴素适度的婚姻文化。依托全市婚姻登记机构,提供婚姻咨询、生育指导、家庭咨询等婚育“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区政府)

(十二)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强人口和生育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等载体作用,积极引导婚育服务资源下沉社区、家庭。积极发挥群众组织的宣传教育作用,鼓励和引导社区、单位、年轻家庭参与,共同营造生育友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计划生育协会、各区政府)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为推动上海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要统筹推进生育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趋势分析。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推动各项生育支持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分类: 股市
责任编辑: admin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