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内幕交易核查:11名相关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详解
12月12日晚间,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均发布公告称,已核实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部人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A股的情况,涉及11名相关自然人。股票包括国泰君安副总裁韩志达、国泰君安总审计师赵红、国泰君安监事沉云母亲熊晓华、国泰君安员工黄文新父亲黄冠图、海通证券海外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吕娜配偶及配偶周阳, ETC。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内部人员买卖股票的自查期为国泰君安、海通证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或申请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股票停牌前六个月(以较早者为准) )转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暨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截止日期为首次披露前一天,即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5日止。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公告显示,韩志达于2024年5月15日出售138,600股国泰君安A股;赵宏于2024年10月16日出售20,000股国泰君安A股,并于2024年10月17日出售52,700股国泰君安A股。
韩志达自2024年7月17日起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已出具自查报告。对于上述股票买卖行为,韩志达承诺:“本人持有国泰君安股票的来源是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他自3月17日起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国泰君安股票的交易发生在我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之前。”
韩志达表示,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是基于自身资金需要,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 “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时,不知道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事项,也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情况。卖出国泰君安的股票。”
赵宏自2024年10月30日起担任国泰君安首席审计师,已出具自查报告,对前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解释并承诺,称:“本人持有国泰君安股票的来源属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他将于2024年10月30日起担任国泰君安首席审计师,国泰君安股票的交易发生在我担任国泰君安首席审计师之前。”
赵宏还表示,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是出于本人及家人的财务需要,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情况。库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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