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涉及财报虚假记载、债券欺诈发行等问题
9月30日,深交所发布对恒大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及关联人的纪律处分决定。恒大地产被处以三年禁止接受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上市转板申请文件处罚,恒大地产及中国恒大集团许家印、夏海军等8名高管被处分给予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值得一提的是,9月27日,上交所还发布了《对恒大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欺诈发行债券
根据深交所的处罚决定,恒大地产及关联方存在三类违法事实: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及欺诈发行的;未按照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其中,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成本1732.67亿元。利润407.22亿元,占本期利润总额。 63.31%; 2020年,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利润总额86.88%。当前期间。
同时,恒大地产发行20只恒大02债、20只恒大03债、20只恒大04债、20只恒大05债、21只恒大01债,总发行规模达208亿元。恒大地产在上述债券发行过程中公布的发行文件引用了2019年、2020年年报相关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存在欺诈发行行为。
此外,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533件(每件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涉及金额4312.59亿元。元。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共有到期未清偿未按要求及时披露的债务2983笔,涉及金额2785.3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深交所提到的两类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的信息外,上交所的处罚决定中还提及恒大地产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如期举行。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8月10日,恒大地产公开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披露日期均超出规定的备案、公告日期。
9月27日,中国恒大在香港联交所宣布,公司联合及独立清盘人宣布推出新网站,允许任何了解集团事务的公众提供相关信息,协助清盘人调查和出售脱离集团的资产。公司股票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18分起停牌,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许家印等8名高管被纪律处分
两大交易所发布的纪律处分均公开认定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和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副董事长、总裁夏海钧,不适合作为债券发行人。对个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兼金融中心总经理潘汉岭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债券发行给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十年期纪律处分。
“在认定期间,上述人员不得继续担任原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得担任其他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交所的纪律决定中特别提到。
此外,两大交易所均公开谴责恒大地产。时任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时任副总裁、金融中心总经理潘汉令,时任总裁柯鹏、甄立涛,时任总裁助理钱程金融中心副总裁、总经理、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赵长龙,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副董事长、董事局主席夏海军,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均受到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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