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因徐翔案被判连带赔偿责任,投资者获赔110.26万元
徐翔案终审判决:文峰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月12日,文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1月10日,公司收到江苏高院的《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某某、周某某与徐翔、徐长江、文峰等四名自然人投资者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文峰公司被认定为操纵行为提供协助,被判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二审判决结果,文峰股份表示,公司正在配合专业律师团队就案件申请再审或上诉。
2024年9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徐翔、徐长江需赔偿四原告损失合计约110.26万元;被告文峰有限公司对被告徐翔、徐长江的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人徐翔、徐长江追偿。
文峰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驳回四名自然人投资者要求文峰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赔偿责任。文峰股份认为,公司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操纵行为,客观上也没有实施任何操纵行为。文峰股份还表示,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2024年度预计负债。
2024年12月25日,文峰股份公告称,股东郑素珍持有的2.75亿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将被司法拍卖。郑素珍是徐翔的母亲。与此同时,宁波中百、华立世家、大恒科技等公司也发布公告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陆续拍卖徐翔及其父亲、母亲的关联公司股权。
2017年1月,徐翔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青岛中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6个月,并处罚金110亿元。没收该案违法所得约93.37亿元。据徐翔妻子莹莹介绍,徐翔案发生后,家族名下近210亿元资产被查封,其中包括泽西公司资产、徐翔父母名下以及徐翔名下的全部资产。他的丈夫和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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