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部门优化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政策,降低自有资金比例至10%
调整内容包括:针对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反映的自有资金匹配压力较大,财务管理部门将申请股票回购贷款所需自有资金的最低比例降低至10%,即金融机构可以支持实际持有量的90%,降低了参与门槛,缓解了借款人的资金压力。
此外,关于股票回购和增贷的风控要求,财务管理部门允许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质押其持有的其他股票,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获得贷款的难度和成本,金融机构可自主决定贷款条件和担保要求。同时,政策还明确鼓励以信贷形式发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对于一些不具备第三方托管资质的银行,政策支持与代理银行合作开展业务。贷款银行可通过代理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相应账户,支持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回购增持。库存。
目前,金融机构可以发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期限最长为三年,与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期限基本匹配。
2024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借贷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21家全国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大股东提供贷款,用于回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再贷款额度为3000亿元,年利率1.75%。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利率优惠的原则合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25%。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4年12月末,金融机构已与700多家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达成合作意向,其中200多家发布公告披露拟贷款上限超过500亿元,其中超过60%的贷款用于回购。贷款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定价,平均利率在2%左右。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市场披露的回购增持计划上限超过2500亿元。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立辉表示,回购增持再贷款专项工具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显著成效,体现了该机制的有效性、及时性和灵活性,为上市公司及大股东提供低成本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回购增持优质公司股票的能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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