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引争议,中方表示不认同并提出诉讼
当地时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最终公告,决定对中国生产并出口欧盟市场的纯电动汽车征收最终反补贴税,为期五年。从30号开始的年份。其中,比亚迪、吉利、上汽将分别加征17.0%、18.8%、35.3%的关税,除特斯拉外的其他“合作”车企将加征20.7%的关税。公司需缴纳35.3%的关税。
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存在诸多不合理、不合规之处。这是典型的保护主义做法,名义上是“公平竞争”,实质上是“不正当竞争”。中方不同意也不接受该裁决,已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提起诉讼。目前,工商总局已公开表示,计划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将此案提交欧盟法院,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欧盟委员会在欧盟相关产业未申请调查的情况下主动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汽车发起反补贴调查,本身就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尽管如此,中方仍然秉持合作共赢理念,本着最大诚意与欧方进行多轮磋商,就补贴认定、损害分析、因果关系等诸多问题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解释和辩解。其他方面。但欧盟仍然罔顾事实,无视世贸组织和欧盟反补贴规则,坚持错误判定,规定高额反补贴税率,引发各界强烈质疑和不满。
最终裁决披露后,经相关电动汽车企业授权,中国机电商会按照本案调查程序要求,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价格承诺方案。中欧技术团队在布鲁塞尔进行了多轮密集磋商,但欧方从未积极回应中欧产业界的核心关切。时至今日,欧盟委员会仍然固执地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证据,可以初步证明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制造商接受了补贴,并对欧盟产业造成了损害。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中国电动汽车的蓬勃发展并非依靠补贴,而是依靠企业自主创新、供应链稳定、产业集聚度较高、市场竞争充分、超大规模市场技术迭代快速推进等因素。这些因素共同使得我国新能源汽车在产销规模、技术创新、产业链培育等方面实现突破并领先世界,形成了强大的竞争优势。事实上,产业补贴政策起源于欧美,并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中国没有世贸组织规定的禁止补贴。相比之下,欧美近年来大幅加大对电动汽车的补贴力度,存在大量排他性、歧视性做法,为中国产品进入相关市场设置重重障碍。至于所谓的“伤害威胁”,则是一种主观猜想,经不起推敲。
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高额关税的核心目的是遏制中国电动汽车在欧洲市场的销售,保护欧洲本土电动汽车产业。问题在于,汽车是一个高度全球化、充分竞争的行业。五年期关税或许能为欧洲汽车制造商赢得短期喘息空间,但却会损害其长期竞争力。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欧洲汽车制造商已经面临生产成本高、创新步伐慢、监管负担重、资本市场碎片化等制约。加征关税势必导致进口汽车零部件成本上升,人为制造供应链危机,导致欧洲失去技术创新机会。
更重要的是,欧盟此举不仅损害了中国企业在欧洲的公平竞争权利,也损害了欧洲消费者的利益。将对欧盟投资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是损人不利己的典型例子。客观来看,希望中国车企在欧洲投资建厂并不过分。但欧盟也需要明白,只有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才能真正吸引投资。如果欧盟频繁使用类似工具发起审查,无疑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巨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令愿意投资欧洲的企业望而却步。
此外,欧盟的做法也将阻碍其自身的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在全球减缓气候变暖努力的所有变化中,发展电动汽车是一条重要路径。电动汽车不仅可以减少全球石油需求,交通运输领域还可以更大程度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目前,欧盟已为27个成员国设定了到2030年碳排放减少55%、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但现实情况是,欧洲电气化进程近期有所放缓。如果欧盟刻意针对中国电动汽车“筑墙”,阻止市场继续为消费者提供更具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无疑将拖延欧洲的绿色转型进程。
作为全球最大的区域经济集团,欧盟过去的成功得益于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未来也将以此为基础取得更多成就。当然,我们也注意到欧方表示将继续与中方就价格承诺进行谈判。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贸易争端,并为此作出了最大努力。目前,双方技术团队正在进行新阶段磋商。我们希望欧方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与中方双向努力,照顾彼此核心关切,尽快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贸易摩擦升级。 (作者:杨中阳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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