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APP二维码
联系我们
APP二维码
返回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全面规范四类异常交易行为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5-04-03 23:10:41  

程序化交易监督安排已正式实施。 4月3日,上海和深圳北部交易所发布了“程序化交易管理的实施规则”(以下称为“实施规则”),并同时就相关的支持业务规则提出了意见。 “实施规则”规定了四种异常的交易行为,阐明了高频交易认可的标准,全面标准化了程序化交易,并保持交易订单和市场公平性。

根据上海和深圳北部交流的相关人员的说法,“实施规则”的重点是加强监督,预防风险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主线,遵守监管目标取向“寻求利润和避免危害,强调公平性,严格的监督,并标准化的发展”。它已经对程序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上海/深圳股票连接管理,监督和检查等提出了详细的规定,突出了系统的公平性,并确保实施“证券市场计划贸易管理法规(试用)”。

下一步,上海和深圳北部的交易所将继续总结一下市场实践的经验,不断改善与程序交易有关的监管安排,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和利益,并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和稳定的运营。

要点:

阐明了四种异常交易行为的组成部分:异常的瞬时声明率,频繁的瞬时订购订购率,频繁的上拉和抑制以及短期的大规模交易。

上海和深圳的北部交易所已为四种类型的股票的程序异常交易行为制定了特定的监控指标,并将从2024年4月开始进行试用操作。从试验操作情况来看,相关指标的主要触发因素是机构投资者,例如定量私人公益和证券提供的机构投资者。中小型个人投资者基本上没有相关情况,投资者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受到影响。

显然,高频交易的识别标准是:单元声明和每秒提款的总数超过300,或者每天的单元声明和提款的总数超过20,000。

鉴于快速声明率的特征和高频率交易的高戒断频率,设置了异常交易的监管标准,例如异常声明率和频繁的瞬时撤回,并严格设置了指标监视阈值。

支持报告指南通常与现有国内计划交易报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时考虑到大陆和香港市场之间的实际差异。

就报告主题而言,该报告基于北向投资者识别守则(BCAN代码)。

该实施规则将于2025年7月7日正式实施

2024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正式发布了“有关证券市场中编程交易管理的法规(试用)”(以下称为“管理条例”),使整体和框架机构安排在证券市场中进行计划交易的整体和框架机构安排,并授权交换业务规则和具体规则和特定的衡量标准。

根据上海和深圳北部交易所负责的相关人员,为了实施“管理条例”中提出的各种监管要求,上海和深圳北部交易所已制定了“实施规则”。 “实施规则”基于“中小型投资者对绝大多数的最大市场状况”,旨在利用这种情况来促进计划交易的标准化发展,完全反映出“寻求利润并避免危害,强调公平,严格的监督,严格的监督和标准化发展”的整体思想。

一方面,通过程序化交易报告系统,加强机构合规性控制管理,并加强信息系统管理,澄清监管期望并促进计划交易行业的标准化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程序交易监控和监控,加强高频交易监督等,我们可以更好地确保交易安全并维护证券交易订单和市场公平。

据了解,“实施规则”将于2025年7月7日正式实施,以进行适应性调整,对市场实体的技术准备以及保留过渡期。将来,在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指导下,该交流将促进一套详细的实施措施,形成系统和运营的自我调节规则系统。

在行业内部人士的角度,发布“实施规则”将有助于促进计划交易的标准化发展,维持证券市场交易订单和市场公平的稳定性,限制程序化投资者在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并可以更好地保护中小型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实施对程序交易投资者的全链监督可以促进他们对内部控制合规系统的改善,并促进稳定和健康的市场发展。

指定四种异常交易行为

根据负责上海和深圳北部交流的相关人员的说法,“实施规则”进一步完善了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规定的四种程序异常的贸易行为,并阐明了四种类型的撤消行为的撤销速度和稳定性的速度差异,并阐明了常数撤销的速度,并撤销了稳定的速度差异。抑制和短期大规模交易。

首先,瞬时声明率是异常的。程序化交易,尤其是高频交易,通常在短时间内具有较大的声明量,这比其他投资者具有明显的速度优势。如果发生程序错误,它也可能影响交换交易系统的安全性。

“因此,有必要从限制监督声明率的角度设置相应的指标,指导高频交易以降低声明率并降低对交易系统的影响。”相关人员说。

第二个是频繁的瞬时订单提取。程序化交易,尤其是高频交易,可以利用技术优势在短时间内经常声明和撤回订单。交易行为可能不是完全针对交易的,影响了市场的正常交易顺序。

在负责的相关人员的角度来看,有必要从限制频繁的瞬时订单提款以进行监督的角度设置相应的指标,指导计划交易投资者降低提款率并延长订单停留时间。

第三,经常拉和抑制。当前的股票推动和抑制异常的交易行为主要针对单个股票。计划交易的投资者可能会对多个股票产生轻微的推动和抑制行为,这很难达到异常交易的监管标准。但是,这种交易行为可能会消耗单个股票的短期流动性并引起股票价格的快速波动。

负责的相关人员强调,有必要从限制频繁的上拉和压制以监督,指导程序化投资者适当多样化其交易并减少对单个股票的影响的角度设置相应的指标。

第四,大型交易将在短时间内完成。当市场上升和剧烈下降时,由同一机构管理员管理的产品可能会触发相同的交易信号,从而导致大量产品在短时间内朝着相同的方向交易,在一定程度上,这加剧了市场波动的风险,并且不合可能稳定的市场运营。

“有必要在短时间内合并和监督所有由单个机构管理的产品的集中交易,指导计划交易,尤其是定量机构,以加强整体风险控制,并避免影响市场平稳运营的集中交易。”负责人说。

以前,上海和深圳北交易所已经为上述四种股票制定了特定的监控指标,并将从2024年4月开始进行试验。从试验行动情况来看,相关指标的主要触发器是机构投资者,例如定量私募股权和证券专有业务。中小型个人投资者基本上没有相关情况,投资者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受到影响。此外,在审判行动期间,上海和深圳北部的交流对经常触发相关指标的投资者进行了查询和合规性交易教育,并且相关投资者的贸易合规性得到了显着提高。

记者从监管机构那里得知,自去年以来,证券市场的程序交易通常稳步下降,并在交易行为上看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目前,触及异常交易监测标准的行为已大大下降。监管部门将继续强调面向问题和面向目标的方法,以及那些使用程序化交易的人,尤其是高频定量交易,从事非法和不规则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并根据法律对法律进行严厉打击,并严重调查和惩罚。

澄清高频交易标准

“实施规则”清楚地表明,高频交易的识别标准是:声明和撤回每秒的单一帐户总数超过300,或者声明的单个帐户总数和每天撤回的总数超过20,000。

负责的相关人员说,交易所设定了这一标准,利用了成熟的海外市场的高频交易认可标准,结合了自己的监管实践经验并进行了足够的数据计算,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专注于要点并专注于有效性。从海外经验和监管实践来看,由于某些技术阈值,尽管高频交易的投资者数量占很小的比例,但由于高交易频率和较大的交易量,市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上海和深圳北部的交流结合了日常监管实践,并根据完整的计算,评估和示范设定了高频交易识别标准,这将有助于关注关键群体,集中监管资源,并有效地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二个是突出特征并促进执行。为了指导市场实体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规范自己的行为,高频交易识别的标准不应该是复杂的,并且应该是可理解和可操作的。流量(每秒报告率)和流量(单日声明的数量)最直接反映了高频交易的特征,并且还反映了高频交易对交换系统和市场秩序安全性的影响。这两个要素用作高频交易的识别标准,这很容易理解和执行。

第三是以有序的方式连接并不断改进。在早期建立的程序交易报告系统已经为高频交易做出了针对性的安排,并且该交易所在交易监控中也特别注意它。实施规则遵循相关标准,并以与早期阶段建立的报告系统相关的有序方式。同时,“实施规则”还规定,交易所可以调整高频交易的识别情况和差异化管理要求。

将来,上海和深圳北部的交易所将继续监视和监视,评估高频交易的管理,并根据监管实践不断改进。

进一步加强高频交易监督

据相关人员称,在正式发布“实施规则”之后,上海和深圳北交易所将进一步加强从四个方面的高频交易监督:

首先,敦促相关投资者履行其额外的报告义务。从维护交换系统的安全性开始,具有高频交易情况的投资者必须报告其他信息,例如高频交易系统服务器的位置,系统测试报告和系统故障紧急计划,并根据实施规则以及早期阶段发出的通知,以满足一般报告要求。如果未实施系统测试和紧急计划的相关要求,并且系统故障影响交换系统或正常交易订单的安全性,则上海和深圳北部交易所将严格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个是为异常交易设定针对性的调节标准。鉴于快速声明率的特征和高频交易的高戒断频率,设置了异常交易的监管标准,例如异常声明率和频繁的瞬时订单撤回,这是严格设置的指示器监视阈值,以及对高率交易的指导和约束。

第三是加强交易监督。如果投资者从事高频交易,上海和深圳北部的交流可能会严格严格地按照法规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要求成员加强相关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

第四,实施差异化费用。下一步,基于高频交易认可标准,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迅速研究和制定差异化的收费计划。对于高频交易情况的投资者,将根据其实际交易状况收取更高的交通费,较高的订单提款费和其他费用。通过面向市场的调整手段,高频交易将被指导以积极降低交易频率和规范交易行为。相关标准和计划将及时制定和发布。

从行业内部人士看来,这可能会促使定量机构进一步降低交易频率,制定更长期的投资策略并专注于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从而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并促进定量投资机构的长期健康发展。

基于北行投资者身份法规的报告

“实施规则”规定,根据国内和外国投资之间一致性的原则,上海/深圳股票连接的投资者将采用相关法规,例如根据国内和外国投资之间的一致性原则,诸如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和高频交易管理。程序交易监督通常会实现与上海/深圳股票Connect的投资者的国内投资一致的监管标准。

例如,如果上海股票连接投资者从事实施规则第18条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则该交易所将按照上海洪港股票连接监管合作的安排对投资者采取自律管理管理措施。同时,我们将考虑大陆和香港市场之间的实际差异,并进行适应性安排。例如,关于机构合规控制管理要求的“实施规则”第19条,以及对相关实体的现场和现场检查的第42条将根据上海蒙古股票的框架来实施相关实体的现场检查。

为了根据国内和外国投资之间一致性的原则来完善和澄清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的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规则的准则关于投资者的交易报告(评论草案)”,并从市场上征求公众意见。

上述报告指南通常与现有国内计划交易报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时考虑到大陆和香港市场之间的实际差异,并对某些条款和领域进行了自适应调整,并保留了更多的市场准备时间。

就报告主题而言,该报告基于北向投资者识别守则(BCAN代码)。在报告道路方面,Northbound投资者向香港证券交易所参与者报告,然后通过香港证券交易所向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就报告内容和监管要求而言,它与总体情况一致。对于未履行其报告和更改报告义务的实体,报告不完整的报告信息等,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会要求香港证券交易所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将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认真收集和评估相关的反馈,改进和发布报告指南。

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将采取监管措施

根据负责人的说法,“实施规则”清楚地规定,如果投资者体验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上海和深圳北部交易所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根据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他们应采取相应的自我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其次,对于由于多种异常的交易行为而受到交易所限制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他们被要求中止对机构的寄宿监护资源的使用。

第三,如果程序交易投资者受到暂停投资者帐户交易或限制因异常交易行为而限制投资者帐户交易,则应根据情况以及咨询和提案在协商中通知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证券行业协会,基金行业协会等相关派遣机构。

此外,“与股票的程序交易报告有关的事项的通知”和“有关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程序交易报告”有关的事项的通知”,并不与“实施规则”的内容相抵触,并将继续为履行其报告债务的相关市场实体提供特定的指导。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实际市场运营继续研究和改进程序化交易报告系统,及时整合修订通知的内容并将其释放到市场上。

分类: 股市
责任编辑: admin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