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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信息重大变更情形及报告要求相关说明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5-04-03 20:10:01  

(vi)交易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第10条如果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报告说,以下任何信息都是重大变更,并且应进行变更报告:

(1)与先前的报告相比,帐户资金的规模已发生了重大变化;

(2)与先前的报告相比,杠杆资金的来源已经改变或量表发生了很大变化;

(3)已向会员联系人和机构投资者联系人员进行了更改;

(4)帐户的最大申请率或帐户每天的最大申请已更改;

(5)主要交易策略已经改变;

(vi)交易软件信息的变化;

(7)帐户停止进行程序交易;

(8)此交易所认可的其他重大变化。

如果会员客户报告的信息发生了重大变化,则将在下一个自然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之前向会员进行变更报告,并且该会员应在收到变更报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如果成员发现尚未及时报告客户信息的重大变化,他/她将敦促客户及时报告更改。

如果使用交易单位的成员和其他机构的报告信息有任何重大变化,则应在下一个自然月份的第五交易日之前对交易所进行变更报告。

如果帐户资金规模,杠杆资金的来源和相关实体报告的杠杆资金规模有重大变化,如第34条所述,这些规则的第2款规定,则应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五笔交易日之前进行变更报告。

第11条成员应建立程序化交易监控,识别和报告验证机制,迅速发现满足报告要求和更改报告要求的客户,敦促他们及时履行其报告义务,并对客户报告的信息进行全面验证,包括但不限于对客户身份的渗透率验证,以及验证客户信息信息信息,并验证帐户信息,交易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软件信息和交易信息信息。

如果客户未能根据需要报告或更改报告的相关信息,或者报告信息是错误的,则成员应敦促客户根据法规履行报告义务。如果成员未根据法规,更改或拒绝与成员合作进行监督后进行验证,则该成员应拒绝根据委托协议接受其计划交易委托并向研究所报告。

成员应立即告知其他使用交易单位根据法规履行其报告义务的机构。

第12条收到成员和其他机构使用交易单位提交的报告信息后,该研究所将及时确认并进行定期数据筛选,以对编程交易投资者与交易策略,频率和其他报告的交易行为进行一致比较。

第13条如果投资者报告了不完整的信息,与贸易行为不一致或尚未根据法规报告的其他情况不一致,则该交流将监督和提醒,并采取自律管理措施,例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监管对话,监管对话,暂停投资者帐户交易以及对投资者的限制,并限制了投资者的贸易,依赖这种情况。投资者应及时纠正情况。

第14条如果计划交易投资者与客户进行收入掉期和其他企业,并通过自己的帐户进行程序交易,则他应根据本交易所的要求向其客户报告相关信息。具体的报告要求应由我们的公司分别规定。

第15条成员应保留客户机密报告的信息,不得通过其他不当方式购买,出售,提供,披露,披露,披露,披露或使用信息,并且不得披露他们所知道的商业秘密。

使用交易单位的成员和其他机构应适当保留客户及其自己的报告信息和与交易相关的信息,并且保留期不得少于二十年。

第16条:根据这些规则的规定,交易所的收据,比较和管理来自计划交易投资者报告的信息并不意味着该交易所对程序化投资者的可用性,安全性,合规性以及程序化交易策略和使用的技术系统做出判断或保证。

第3章交易行为管理

第17条交易所应实施对程序交易的实时监控,并对可能影响交换系统安全性或正常交易订单的安全性的异常交易行为提供关键监控。

第18条可能影响交换系统的安全性或正常交易顺序的异常股票交易行为包括:

(1)瞬时声明率是异常的,这意味着在很短的时间内声明的数量是巨大的,也就是说,声明和提款的数量达到了一定的标准;

(2)频繁的瞬时订单提取是指日白天宣布后频繁出现速度撤回,并且全天订购的比例相对较高,也就是说,多次声明和订单撤销在整天的1秒内发生,并且全天撤销的订单撤销比例达到了一定的标准;

(3)经常上拉和抑制是指以下事实:白天多次对单个或多个股票有轻微的上拉和抑制作用,即单个股票在1分钟内的上升(下降)率,而在此期间,投资者交易的比例达到了一定的标准;

(4)在短时间内进行的大型交易意味着在短时间内购买(销售)的数量尤其巨大,这加剧了交换的主要指数的波动,即上海综合指数的上升(跌倒)率或科学和技术创新50指数50指数在1分钟内,在1分钟内,投资者的数量和销售(在某些期间销售)范围(某些期间)的比例(销售)一定的范围(销售)一定的范围(一定的范围);

(v)交易所认为需要以专注方式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交易所将重点关注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中交换系统的安全性或正常交易顺序的异常交易行为,例如债券,资金,存放收入等,请参阅前面段落中的标准。该研究所可以根据自律管理的需求调整上述标准。

尽管编程交易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不符合上述监控指标,而是接近指标,并且已经多次承诺了相同类型的交易行为,但该研究所可以将其确定为相应类型的异常交易行为,或要求成员专注于监视。

从产品维度进行计划交易的机构投资者不应通过分割产品来避免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督。

第19条成员,公共基金经理,私人基金经理,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和其他机构应为程序交易制定特殊的业务管理和合规控制系统,改善程序化交易指令审查和监视系统,并预防和控制业务风险。

成员,公共基金经理,私人基金经理,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和其他负责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机构应审查,监督和检查机构和客户的计划交易的合规性,并负责相关的风险管理。

第20条如果成员接受客户的程序交易委托,他将通过适当的手段(例如委托协议等)同意客户的同意,并阐明对客户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控制要求。

第21条如果客户具有以下任何行为,则该成员应采取措施,例如拒绝其程序交易委托并根据委托协议撤销相关声明:

(1)客户拒绝履行或未能履行报告和更改报告义务,真实,准确,完全,完全,及时;

(ii)客户拒绝与会员合作,对程序交易进行尽职调查,或拒绝接受会员的验证和检查;

(iii)客户用于程序交易的技术系统在计划交易委员会中具有重大的技术故障或主要异常;

(iv)客户计划交易可能会影响交易系统或正常交易订单的安全性;

(5)客户在实际编程交易中使用的技术系统与成员验证测试和风险评估的系统不一致;

(vi)双方同意的其他事项。

第22条成员应有效地管理客户的程序交易行为,将程序交易纳入异常交易监控,不断改善异常的交易监控系统,加强对可能严重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流动性的指示监控,并迅速地识别,管理和报告客户的悬疑交易交易行为,并与企业进行固定的行为,并进行企业的行为,并进行企业的行为,并进行企业的行为。

如果成员和其他机构使用交易单位进行程序交易,则应监视和监视以防止异常交易行为。如果发现它们会影响正常的交易命令或我们系统的安全性,则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例如及时暂停交易和撤销声明,并向我们的公司报告。

第23条如果程序交易导致证券交易的主要异常波动,则该交易所可能会采取措施,例如限制交易和强迫根据商业规则暂停交易,并向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报告;如果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交易所可能会采取措施,例如临时停工市场,并根据业务规则宣布它们。

第24条如果投资者进行计划交易和突然事件,例如不可抗力,事故,重大技术故障,主要人为错误等可能会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展,则他们应立即采取措施,例如暂停交易和撤销佣金,并及时向成员或公司报告。

如果成员发现客户的程序交易可能会影响前一段中规定的紧急情况而导致的证券交易的正常进展,则他应立即采取措施,例如暂停接受其委托并根据授权协议的规定,并迅速向中国委员会报告,并签署了证券委员会的规定,并签署了委员会的委员会,并签署了委员会的调查。

如果程序交易会影响本文第一段中规定的紧急情况下的证券交易的正常进展,则该贸易交易可能会根据业务规则进行技术暂停和临时暂停市场暂停,并将其报告给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如果证券交易结果有重大异常,则交易所可以采取措施,例如取消交易并通知证券注册和和解机构,以根据业务规则暂停和解和解,并向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报告并宣布。

第25条如果由于异常交易行为而暂停投资者帐户交易或投资者帐户交易的限制,则该交易所应通知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派遣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等。

第4章信息系统管理

第26条使用交易单位的成员和其他机构应建立一个合理且合规的信息技术管理系统,用于程序交易,改善系统构建中的管理系统,安全操作,应急响应,数据管理和风险预防,并定期检查系统的实施。

第27条用于程序交易的技术系统应符合交换的相关技术规范,并符合以下要求:

(1)系统绩效和容量应与业务和市场需求兼容,并具有日常运营和维护的管理系统和操作程序,以确保安全,可持续和稳定的运营;

(2)具有风险控制功能,例如资本验证,权威控制,阈值管理,异常监控和错误处理,以防止由于技术系统异常而对我们公司的系统和市场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3)设置合理有效的应急响应功能。当存在技术失败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它应该具有手动干预功能,例如迅速撤回声明,暂停声明和系统隔离;

(iv)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和该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程序交易中使用的技术系统应进行全面测试,并定期进行验证测试和风险评估,并保留测试记录和评估结果。

使用交易单位的第28条成员和其他机构应实时监视交易交易系统返回的交易委托处理结果。如果发现重大异常,他们应立即中止对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相关委托宣言。

第29条的成员应加强涉及程序交易的交易单位和交易门户的管理,根据公平和理性的原则为所有类型的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并且不得为程序交易投资者提供特殊的便利。

第30条如果使用交易单位的成员和其他机构使用交易所的主机监护权服务,则应合理地使用主机监护资源,并遵守交易所的相关管理条例。

成员应加强对使用该机构托管资源进行计划交易的客户的管理,以确保交易公平。成员应在客户使用该机构的托管资源进行程序交易之前充分评估和保留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应包括客户交易合规性和技术系统操作状态。

第31条如果使用交易单位的成员和其他机构使用该机构的主机监护服务并影响机构系统的安全性或正常交易顺序,则该机构可能会中止提供主机监护权服务。

如果为使用该协议交易研究所的托管资源的会员客户存在以下任何情况,则成员应暂停使用该计划交易研究所的托管资源的使用:

(1)由于一个月内发生异常交易活动,该交易所已采取措施限制投资者帐户交易;

(2)这些规则的第23条或第24条,相关客户负责;

(iii)用于编程交易的技术系统中存在重大的技术故障;

(iv)该公司认可的其他情况。

第32条计划交易的投资者应从交易所市场信息服务机构宣布的许可单位获得市场信息。使用交易所增值市场信息服务以及为他们提供市场信息的许可单位的程序化投资者,应与交易所增值市场信息的相关管理要求合作。

如果备案和提取订单的数量和频率达到一定标准,则如果交易所使用交易所增值的市场信息服务,交易所可以增加市场信息的使用费。具体的管理要求和成本标准应由我们的公司单独规定。

许可单位应加强费用管理,以确保相应的计划交易投资者承担市场信息的使用费。如果投资者未根据需要支付费用,则许可单元应停止向其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第5章高频交易管理

第33条如果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发生在以下情况之一,那是高频交易:

(1)单个帐户每秒的最大声明和提款数量超过300;

(2)一日票据和提款的最大数量超过20,000;

(iii)此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况。

为了确保正常的交易订单和系统安全,该研究所可以针对具有高频交易的投资者提出差异化的管理要求,从计划交易报告,交易费用,交易费用,交易监督,市场获取等方面。

第34条除了这些规则第9条中列出的内容外,具有高频交易的投资者还应报告以下信息:

(1)高频交易系统服务器的位置;

(2)高频交易系统测试报告;

(iii)高频交易系统失败时的紧急计划;

(iv)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如果投资者会根据交易过程中的订单中断算法自动执行交易指令,并根据这些规则的第9条履行其报告义务,则本段的要求不适用。上述投资者包括公共基金经理及其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成员,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第35条交易所应对高频交易的关键监督。如果投资者从事高频交易,该研究所可能会根据法规采取严格而严格的自律管理措施,并要求成员加强相关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

第36条成员应加强对高频交易的实时监控。如果投资者有可能进行高频交易中规则的第18条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则成员应立即根据委托协议和其他协议采取有效的控制和处置措施,以避免影响交换系统的安全或正常交易顺序。

使用交易单位的其他机构应在高频交易情况下确定自己的帐户,并严格管理它们。

第37条交易所可以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费用,基于诸如声明和提款的数量和频率的指标设定充电标准,并收取交通费和订单提款费。具体的充电标准应由我们的公司分别指定。

会员应加强收费管理,以确保差异化费用的成本由具有高频交易的投资者承担。

第6章上海股票连接管理

第38条如果投资者通过大陆和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连机制(以下称为上海股票连接投资者)在股票交易市场中进行计划交易,这与“关于大陆和香港股票交易所之间的交易互连机械的几项规定”上海港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内和外国资本之间一致性的原则,相关法规,例如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和高频交易管理,应根据国内和外国资本之间的一致性原则。如果该研究所另有规定,则该规定应占上风。

第39条如果上海股票连接投资者在交易市场中进行计划交易,则他应向香港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参与者(以下称为证券交易所称为证券交易所),将基本帐户信息,资本信息,交易策略等报告。交易所的参与者将报告信息提供给交易所,并通过交易所将其提供给交换。具体的报告要求应由我们的公司分别规定。

第40条上海股票连接投资者采用与大陆投资者相同的交易监控标准。该交换的重点是监测异常的交易行为,例如异常声明率,频繁的瞬时订单撤回,频繁的上拉和抑制以及上海股票连接中投资者的第18条规定中规定的短期大规模交易。

第41条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未能根据法规报告或进行异常的交易行为,则该交流将通过上海港股票将其提交给股票交易所进行联合调查,以连接监管合作安排,并根据交易所进行交易股票和规定的“ Shangangshai and shangshai”的规定,并采取适当的交易量监督措施实施措施和其他业务规则。

第7章监督和检查

第42条研究所可以根据自律管理的需求进行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相关实体应合作,并真实,准确,完全,迅速地提供相关信息。

如果存在以下任何情况,我们的研究所将专注于进行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

(1)程序化交易行为与报告信息不符,并拒绝纠正;

(ii)程序交易导致证券交易的主要异常波动;

(3)程序交易可能会影响由于紧急情况而导致的证券交易的正常进展,或导致证券交易结果的主要异常;

(iv)有一些重大的技术故障可能会影响我们系统在用于程序交易的技术系统中的安全;

(v)此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况。

第43条如果一个编程的交易投资者未能履行报告并根据需要更改其报告义务,那么经常与报告信息,异常交易行为或对这些规则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不一致,该交换可能会采取相应的自我监管措施或与他的纪律范围进行交易的交易股票,根据“交易交易”规则,规定“ Shangang shangang shangang shangang shangang shanganghai”,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罚和监督措施的实施措施”,这些规则和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如果任何涉嫌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我们的公司将根据法律向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报告调查和惩罚。

第44条如果成员及其相关的负责人违反了报告管理的相关规定,客户计划交易行为管理,托管监护权管理,费用管理,高频交易管理,高频交易管理等,则交换可能会根据“惩罚措施”的规定对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或对他们进行惩罚的惩罚,该规定是根据“ Shanghai Seption”的规定,SHANGHAI SHANENGHAI SHANENGHAI STHANGHAI SOVERIANT”这些规则和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如果任何涉嫌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我们的公司将根据法律向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报告调查和惩罚。

第8章附件

第45条如果成员从事股票市场进行交易行为计划交易,则应适用有关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的相关法规。

这些规则中提到的第46条“上面”包括数字本身。

第47条:该委员会负责解释这些细节。

第48条这些规则应于2025年7月7日生效。

分类: 股市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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