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首违不罚与轻微免罚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完全考虑非法行为的有害后果,当事方的主观缺陷和利润,市场监管的国家政府已制定清单,不要惩罚12次首次违法和轻微违规行为。其中,“第一个违规清单”包含8种具有轻微有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非法行为; “次要惩罚清单”包含4种非法行为,这些行为具有没有有害后果且未造成的较小非法行为。 。
为了确保根据法律有序地实施这两个“列表”,市场法规的国家政府提出了五个要求:“遵守法律的行政原则,遵守惩罚的结合通过教育,保护人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严格标准化执法程序,并科学地设定惩罚清单。”特别是对于涉及实施“不对第一次违法的惩罚”和“罚款的轻微豁免”的当事方,诸如“命令他们立即停止非法行为,监督和指导积极的纠正,并根据遵守消费者退还消费者的损失的措施法律和履行召回义务”已被澄清。
国家监管国家管理局将充分实施对人民的监督概念,积极应对社会关注和基层期望,并根据“预防首先,轻微的惩罚,严厉的惩罚,平等的惩罚,平等的惩罚,平等的惩罚,平等的惩罚,平等的惩罚,平等的惩罚,平等的惩罚,同等惩罚,以及宽大处理和严格性”,它不会造成有害后果,减少和免除可以及时纠正的较小非法行为的罚款。我们将坚决镇压并惩罚影响人民健康和安全,强烈反思人民的非法行为,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严格规范公平和文明的执法,并保护底线消费市场和公平秩序。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并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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