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市公司年度业绩预告密集发布,退市风险警报拉响,新规影响显著
2024年年报是“退市新规”发布后首份适用的年报,因此备受市场关注。 2024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退市标准,逐步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沪深华北三大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新《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收紧金融退市指标,主板亏损公司营业收入指标由1亿元提高至3亿元。该指标在近期业绩预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多家企业业绩预告“堪忧”
兰州黄河公告,根据初步测算(未经审计),预计2024年利润总额为-1.07亿元至-1.2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500万元至-8500万元。 -1亿元,扣除非净利润后利润为-8075万元至-9575万元;预计2024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无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74亿元至2.04亿元。
兰州黄河表示,2024年,公司当地市场啤酒消费需求有所下降。公司啤酒产品在市场规模、品牌效益等方面与竞争对手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原辅材料和劳动力成本增加,进口啤酒已因替代品的影响产品方面,公司经营业绩波动下滑,本期主营业务业绩出现较大亏损。
根据退市新规,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中较低者为负数,且净利润扣除金额低于3亿元”的,公司股票交易将受到退市风险警示。
华融控股还发布了2024年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至-70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500万元至-4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50万元至-450万元;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为1.1亿元至1.2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无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业收入为1.05亿元至1.15亿元,低于3亿元。如遇到特定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表示,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传统模具产品的市场需求并未明显增加,毛利率仍处于较低水平。
ST公司“保壳”压力陡增
面对悬在头顶的退市利剑,ST公司面临更为严峻的“保壳”局面。
环境综合服务商ST源诚发布预亏公告,预计2024年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非经常性利润为负数。扣除商业实质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07亿元至1.47亿元。如果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源诚表示,本期业绩预期亏损主要受行业环境等因素影响。为降低经营风险,公司逐步退出北方市场,不再承接PPP业务并减少关联交易,新订单有所减少;公司往年投资收购对象因受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经营业绩低于预期;甲方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不及预期,公司工程结算及客户货款催收放缓;受行业周期影响,公司行业项目结算周期延长。
此前,ST源诚被中兴蔡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提示。
2025年1月16日,ST源诚董事长朱长仁、副总经理陈平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交所通报批评。公告显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未能在此前披露的临时补充期限内按时归还募集资金。
*ST宁科的处境更加尴尬。公司1月17日晚间发布风险提示公告,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此前,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发表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涉及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尚未消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财务报告控制,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
根据业绩预亏公告,*ST宁科预计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营业收入和非营业收入后的实际营业收入约为3.2亿元至3.6亿元,仅略高于3亿元的“红线”。记者发现,2024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仅1.8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ST宁科业绩预亏公告随即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质疑其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上交所要求企业按产品补充披露收入、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并结合各业务的行业发展环境,说明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分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关业务的发展模式等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此外,*ST宁科四季度净资产大幅增长也引起了上交所的关注。根据业绩预告,公司净利润预计为-6.5亿元至-5.8亿元,主要是公司持有的黄河银行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以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预计净资产4000万元至6000万元。元。 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三季度末净资产为-4.18亿元。 2024年12月27日,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债权人的债务免除。
对此,上交所要求*ST宁科全面核查本次债务免除事项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或潜在安排,以及投资者是否拟出具承诺书。重组是公司预重组事项的前提条件。以及条件,是否真正构成一揽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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