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加码,年内47家上市公司51名董监高被留置
纵观去年,仅有28家上市公司发布留置公告。去年之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留置权只是个别案例。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当前,资本市场监管严格,“零容忍”态度日益明确。严厉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留置权主体
据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第一财经记者发现,截至12月15日,已有47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年内有51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拘留。其中,留置权对象大部分为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 51名董事、监事、高中生中,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27人,董事长12人,另有董事5人、独立董事2人、高级管理人员5人。
在上述留置公告中,仅有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留置的具体原因,其中涉嫌职务犯罪是主要原因。
例如,钾国际在3月、4月披露,董事长郭百春在担任银川市副市长期间因涉嫌玩忽职守被立案调查、拘留;总经理马英军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立案调查、拘留。
六国化工1月13日发布公告,常务副总经理黄建红因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 6月26日,捷强装备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潘峰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拘留。
同时,51所设有校长、监事的高中中,有19所收到省市级监委下发的“留置通知书”,22所收到区县级监委下发的“留置通知书”,其余没有披露具体留置权机构。 。
大多数拘留措施和调查是同时进行的。上述51名董事、监事及高中生中,共有32人在被监事会拘留期间也受到调查,占63%。
半数以上被留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内将回归
恒金保险团队、伟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新辉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留置措施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等行为时,对被调查人实施的一种限制。职务犯罪和其他严重的与工作有关的违法行为或与工作有关的犯罪。强制执行人身自由。
邓新辉强调,被拘留并不意味着被调查人一定违法、犯罪。他解释说,留置措施的目的是保证调查顺利进行,防止被调查人干扰或破坏调查工作。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定罪。因此,留置权只是侦查过程的一部分,最终是否违法、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通过法院作出生效裁决来确定。
第一财经统计发现,大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暂扣数月后已获释,返回公司正常履行职责。今年被拘留的51名高中校长、监事中,已明确宣布解除拘留的有30人,占59%。例如,钾肥国际10月15日发布公告称,郭柏春近期已能正常履职。从留置权实施到返还,历时7个月左右。
尚未解除留置权的董事、高级监事中,年内已宣布辞职的董事、高级监事有 9 人。例如,六国化工常务副总经理黄建红被拘留十多天后,公司就收到黄建红的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所有职务。
7月8日,洋浦医疗发布公告称,董事长、总经理邓冠华已接受调查并被拘留。 12月12日,洋普医疗公告,鉴于邓冠华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罢免邓冠华非独立董事职务。邓冠华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务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解除其董事职务后自动终止。
12月13日,亿通电子公告,鉴于独立董事黄志东被有关监管部门拘留且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罢免其独立董事职务。
因留存信息披露不及时,部分上市公司被监管部门“点名”
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拘留时,监管机构将主要关注上市公司是否依法披露信息、对上市公司自身的具体影响、上市公司的应对安排以及是否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涉及本案。
第一财经统计发现,被拘留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绝大多数是因个人原因,所涉事项与上市公司无关。
也有上市公司因相关披露而被监管部门“点名”。例如,华视科技3月15日公告称,近日收到浙江省东阳市监委出具的《留置通知书》和《备案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叶建标已被拘留并立案调查。 3月22日,深交所发出问询函。华视科技在问询函中披露,叶建标自1月19日起就被拘留,上市公司当天获悉上述事项,但直到3月中旬才对外披露。
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华视科技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和交易所监管函。
立案侦查、实施留置后,监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将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法律。
例如,创世科技公告于7月11日收到上海浦东新区监事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忠恒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已实施。
11月22日,创世科技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更生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委托辩护人/申请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通知书》。通报显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已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监委关于黄中恒涉嫌受贿案的起诉材料。还告知张更生,他与此案有关,是被起诉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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