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目标显著提升调节能力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持续加强电力系统监管能力建设。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电力系统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全国灵活调整煤电装机容量已超过6亿千瓦,跨省电力资源配置容量已超过3亿千瓦,累计规模抽水蓄能已达5591万千瓦,已建成投产。新增储能容量5852万千瓦/1.28亿千瓦时。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监管资源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我国新能源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已突破2亿千瓦,预计“十五五”将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大幅增长增加系统消耗压力。 “一些新能源快速发展的省份消费压力凸显,现有调节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价格和市场机制有待完善。”
因此,《实施方案》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系统编制调整能力建设规划,科学确定调整能力规模和布局。针对目前一些调节资源调用方式较为单一的问题,从促进设备调节能力有效利用的角度出发,提出创新丰富的新能源、新能源存储等调用方式。
《实施方案》明确,支持2025年至2027年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实施方案》提出,根据新能源增长规模和利用目标,科学测算调节能力需求,明确新增煤电、气电、水电、抽水电、新能源储能、光热发电灵活改造、友好新能源。能源规模、电网侧和负荷侧调节能力有利于保证新能源的合理消费和利用。同时,结合《加快新型电力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年)》(简称《行动计划》)和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实施方案》 《建议》提出探索煤电机组深度调峰,推动最低技术出力达到新一代煤电指标,同时煤炭消费不大幅增长。
在完善调节资源调用方式方面,《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动计划》关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的相关要求,提高新能源存储调用水平,提出电力调度机构制定新能源存储调度运营细则。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期,优先调度新能源存储,确保当天内完成所有必要的调整。
在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的机制方面,《实施方案》强调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在现有电力运营地区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峰谷电价差;对于尚未实现现货运行的地区,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加大峰谷电价差价经济激励力度。明确加快建立市场化产能补偿机制,以市场化方式确定产能需求和产能价值,引导各类资源为系统提供中长期稳定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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