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介机构服务规定,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
会议部署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举措。会议指出,要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全流程监管改革,更好满足公众对优质药品医疗器械的需求。要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应用。要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批上市。要通过高效严格的监管提高医药行业合规水平,支持医药行业扩大开放合作。要及时跟进医保、医疗、价格等方面政策,合力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会议指出,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方式。初衷是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要以稳定市场预期为中心,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次,妥善把握力度,努力提高准确性,力争不缺席、不越位。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明确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随机检查。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加强行政检查和执法监督,减少企业检查频次,杜绝随机检查。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乱检查查处力度,严肃追究责任。
会议讨论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有关工作。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坚持严格源头预防、严格过程管理、严格风险控制,切实提高全链条监管水平,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会议听取了关于建立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报告。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转移支付对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安排激励资金向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长快的地区倾斜。要科学规范落实该机制,鼓励各地通过高质量发展节约税源,增强发展主动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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