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卷入2.98亿元金融借款纠纷,东莞中院受理农业银行诉讼案件
12月20日晚间,岭南股份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取证通知书》和《答辩通知书》。因金融贷款纠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东莞东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这起诉讼中,岭南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一被告参与其中,涉案金额为2.98亿元。此外,被告人2号至11号被告人还有尹宏伟(被告人2号)等10人。 、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四)、岭南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五)等。此外,还有第三家。当事人:健健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具体原因是,2021年1月,岭南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简慧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签署了《联捷贷》业务合作协议,同意三方将与农业银行合作开展“联捷贷”业务,作为商业保理机构。根据协议,农业银行为岭南股份供应商持有的岭南股份应收账款提供网上无追索权境内保理金融服务。岭南股份应向农业银行无条件履行金令项下应付账款的支付义务。
2024年1月31日,岭南控股与中国农业银行、健健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签署新的“联捷贷”业务合作协议,延续上述业务模式。被告2至10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根据上述合同,双方所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6.75亿元。岭南股份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为农业银行与岭南股份在一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产生的债权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诉讼称,根据《联杰戴》业务合作协议的规定,金丹债务本金总额共计2.97亿元(含已到期和未到期)。其中21项金丹债务到期后,岭南股份未履行清偿义务。
据此,农业银行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岭南股份偿还债务本金并支付利息。并要求责令二至十名被告承担相应责任,最高限额为每名被告所承诺的授信余额人民币6.75亿元。连带责任等
据岭南股份此前公告,公司通过“双轮驱动”优化产业结构,打造“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双主业新格局。 2022年12月,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成为岭南股份实际控制人。
目前,岭南股份处于流动性紧张的局面。公司12月20日晚间披露,截至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未公开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约2.82亿元,累计涉案金额约为2.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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