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公告: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公告》显示,在郑州市八区(二七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集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登封市,巩义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市、上街区、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收购现有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进行配售或租赁。
收购主体为河南铁建投资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城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价格以同地点保障性住房重置价为参考上限。
所需住房类别为已建成但未销售的商品房、在建优质住房项目;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设计水平、园林景观、物业服务等有一定的质量保证;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平方米,在此限额内,可根据市场供求和房地产发展趋势等因素适当放宽。文件齐全,资产、负债及法律关系清晰,符合金融机构贷款要求。
今年以来,郑州市已开展两批安置型经济适用住房,共计4324套。
11月7日,郑州市发布今年第二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告。该安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分为安置项目和按需建设项目,共计2325套。安置项目是指已建成(基本建成)、可直接分配给个人家庭的安置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定制项目是指个别家庭登记购买意向,达到一定比例后,由开发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后,将进一步分配到户。
此前,7月29日,郑州市发布今年保障性住房安置公告,公开安置保障性住房1999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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