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判定武汉金凰收购三环集团系诈骗,要求退还 48.3 亿股权收购款
近日,澎湃新闻从多方渠道获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武汉金皇收购三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集团)的资金来源为诈骗资金。此次收购被认定为股权欺诈收购,要求股权转让方湖北省兴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楚公司)向武汉退还股权收购款48.3亿元金皇。
此前,5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汉金皇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皇)、武汉金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博银投资等18人作出宣判。一审咨询有限公司和贾志宏。被告人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案件均被依法公开宣判。
贾志宏被指控合同诈骗罪、受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零两个月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单位武汉金皇珠宝有限公司、武汉金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博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被相应罚款。目前,被告人邹大春(人保东西湖分公司负责人)、胡志军(北方信托业务部负责人)已向上级投诉,案件已移送湖北省高院二审。
由于此案涉及金额巨大的假黄金诈骗案,被外界称为百亿假黄金诈骗案。
三环集团的核心资产是上市公司向阳轴承(000678.SZ)。襄阳轴承目前实际控制人仍为金皇集团。若上述收购被认定无效,这意味着襄阳轴承实际控制人将再次变更为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月21日,襄阳轴承董事会秘书室在回复澎湃新闻时表示,“不了解情况,也未收到控股股东的任何信息”。
三环集团相关人士10月16日回应称,“我们这里没有可以发布的信息,一切以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一位接近武汉金皇债权委员会的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这笔钱退还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三环集团因收购而重组所产生的人员安置等费用尚未支付,即使如果资金被退回。不多。”
此外,澎湃新闻还获悉,涉案当事人东莞信托、人保财险的相关诉讼请求均被武汉中院驳回,这使得金皇诈骗案刑事部分之外的民事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佘谈象式收购
资料显示,三环集团是湖北省国资委下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级大型制造企业,是上市公司襄阳轴承的控股股东。三环集团主要从事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数控锻压机床的生产制造,以及汽车、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的贸易。旗下子公司遍布武汉、十堰、襄阳、随州、黄石、咸宁、黄冈等城市。
三环集团重组是湖北省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16年9月,湖北省国资委在武汉证券交易所预上市并披露拟对三环集团增资扩股,并向有意向的投资者公开征集,要求有意向的投资者涉足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其在汽车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本次上市并未找到合适的投资者。
2017年10月,三环集团重组并开始第二轮上市,取消了此前对投资者“属于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要求。项目挂牌期间,共有2家意向投资者提交了回应文件。他们是武汉金皇和宁波华翔(002048.SZ)。两人都足额缴纳了3亿元定金。
2018年1月15日,向阳轴承发布公告显示,1月14日,三环集团现有股东与武汉金皇签署了相关协议。武汉金皇将通过增资及转让方式收购三环集团合计99.97%的股份。其余0.03%股份由三环集团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据此,武汉金皇将间接持有向阳轴承27.93%的股份,其实际控制人贾志宏也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公告称,武汉金凤凰增资与转让同步实施。简单计算,武汉金凤凰增资37.6亿元,46.26%股权转让价格为32.4亿元,总对价约70亿元。
事实上,深交所对于此次收购也存在疑虑。对此,深交所要求金皇集团详细披露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直至来自相关主体自有资金、经营活动取得的资金或者向银行等机构借款等,以及各类资金的比例,并根据不同的资金来源和渠道分别列出资金提供者名称、金额、资金成本、期限、担保等重要条款,以及后续还款计划(如无计划) ,应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
据向阳轴承1月18日发布的《明细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金皇集团2016年末、2017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68.99亿元、130.71亿元,负债总额为67.93亿元。分别为110.16亿元和110.16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高达98.47%和84.27%。
当时,向阳轴承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表示,除了向三环集团和湖北省国资委支付28亿元外,金皇集团还计划融资42亿元剩余增资通过工商银行借债完成。付款和股权对价。
这一说法也在法院的判决中被推翻。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武汉金皇收购三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集团)的资金来源为诈骗资金。
澎湃新闻获得的信息显示,在收购三环集团股权之前,即2018年1月之前,武汉金凤凰从至少5家金融机构获得了数百亿资金。
2016年2月至2017年8月,以武汉金皇一黄金作为担保,质押黄金的重量和质量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承保。 )。中国银行烟台环山路支行提供贷款69.52亿元。
2016年2月至2016年10月,武汉金皇以同样方式向安信信托借款30亿元(该笔贷款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2016年9月至2019年1月,武汉金皇以同样方式从四川信托获得贷款18.1亿元。
2017年6月,武汉金皇以同样的方式从丰汇租赁有限公司获得1亿元贷款。
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武汉金皇以同样方式从长安国际信托获得10亿元贷款。
这也成为后来曝光的百亿假黄金诈骗案的核心情节。
“钱不太可能退回来”
澎湃新闻从上述人士处获悉,武汉金皇刑事案件经人保西湖分公司原总经理邹大春、北方信托业务经理胡志军上诉后,已移送湖北省中学。法院二审审理。
除了刑事部分之外,后续的民事追偿要复杂得多,资金的去向也成为后续追偿的重要依据。
澎湃新闻掌握的信息显示,目前金皇集团假黄金诈骗案涉及金融机构和债权人15家,涉案资金253.45亿元。扣除还款资金后,剩余本金146.28亿元。
上述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公安部门专项审计显示,该笔资金用于返还本息170亿元、投资三环集团36亿元、支付利息9200万元”。各种咨询费,并用于贾志宏个人消费1800万元。元”。
“目前,公安查获金皇集团的资产极少,除了少量土地、房产外,还包括华远科技、宜昌新通电缆的股权。然而,这些资产只是其中的九牛一毛。”与债务相比,”该消息人士表示。
这48.3亿元已经成为抢手货。
上述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法院表示,原则上按比例支付,但由于涉及债权相对复杂,且各债权人的协议不同,需要在审理过程中具体确定。”执行过程。”
不过,一位接近武汉金皇债权委员会的人士也向澎湃新闻表示,“这笔钱退还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收购后三环集团重组所产生的人员安置等费用尚未到位。”即使资金被退回,也已支付。不多。”
三环集团收购被认定无效后,东莞信托损失最大。
东莞信托曾在后续沟通会上提出,“涉案资金直接支付给三环集团,请求法院优先返还48.3亿元”。但该提议被法院驳回,法院认为“金皇集团的诈骗资金全部混在一起,仍须按比例返还”。
现在来看,武汉金凤凰走的是借新还旧的方式。完成对三环集团的收购后,东莞信托将成为下一个入局者。
资料显示,东莞信托与武汉金皇分别于2018年8月10日、2018年9月26日、2019年1月23日签署合作协议,对项目“泰鑫”、“鼎鑫”、“宏鑫”进行融资并先后进行融资。向武汉金皇发放贷款10亿元、16亿元、8亿元,贷款总额达34亿元。
在此过程中,东莞信托入股武汉金凤凰,以保证资金安全。
2018年9月,金皇集团注册资本增加16亿元。东莞信托成为金皇集团新股东,持股比例为34.78%。贾志宏将武汉金皇价值29.99亿元的股权质押给东莞信托。
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东莞信托控股股东东莞控股(000828.SZ)董事会秘书长表示,东莞信托为武汉金皇提供信托融资,持有武汉金皇实业集团34.78%股权公司。公司持有的股权为信托融资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属于东莞信托以自有资金进行的股权投资。
澎湃新闻此前就此采访了东莞信托,但未得到回复。
PICC 的问题
在武汉金皇“黄金质押+保单增信”诈骗案中,人保财险的角色同样尴尬,此前也曾被多家信托公司起诉。
2020年10月1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支持一审判决,驳回人保武汉分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一审民事裁定书(2020)陕01民初149号,人保武汉分公司与人保财险须共同赔偿长安信托8.21亿元。
一位接近长安信托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人保财险申请再审,由于案件正在刑事审理中,长安信托对人保财险的起诉也已经停止,目前还没有结果。”
此外,民生信托、东莞信托均在2020年前后起诉人保财险,但因人保财险提出管辖权异议而被移送至武汉东中院审理。随后,武汉因刑事案件审理暂停审理这些案件。 。
上述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断提出按照保险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武汉金凤凰公司不以获取保险资金为目的。保险在贷款资金中的作用是增信,因此不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
这也意味着,随着刑事案件的终结,人保财险仍将面临巨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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