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因信披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深交所监管函揭示违规细节
周末,两家上市公司披露,因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月17日,*ST众诚(300208.SZ)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 《立案通知书》显示,因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于当日对该公司立案。
公告中并未披露违规情况,但*ST众诚2024年8月收到的深交所监管函或许已经透露了调查的由来。深交所向公司发出监管函称,*ST众城最近连续12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7,415.35万元,占净资产绝对值的20.30%,符合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为此,1月17日,公司还发布了《股票可能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特别提醒,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以较低者为准。并且,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一段与持续经营相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项。
*ST众诚同日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亏损1.98亿元至2.98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2亿元至1.8亿元。
同日,另一家上市公司思科(688053.SH)也收到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称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立案,原因是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同日,公司还公告称,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思科锐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张亚、时任总经理马卫东、后财务采取出具警告信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涂全新董事,将其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决定书内容显示,四川证监局发现思科锐公司2022年确认收入996.04万元,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导致多报营业收入996.04万元,多报利润总额996.04万元。公司2022年年报中753.33万元。 ,不符合相关规定。
四川证监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相关规定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洁、清晰、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思科尚未发布2024年业绩预告,但三季度业绩公告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约为9925万元,同比下降36.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6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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