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2024年三季报数据出错引发关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需更谨慎
上市银行披露的定期报告应更加谨慎、严肃。
11月28日,西安银行公告称,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错误,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分项为“支付及应付款项”对于员工”部分。该金额错误地列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小标题中。此问题已更正并表示歉意。
财联社记者发现,年内已有启明信息、超图软件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因定期报告(年报、季报)存在错误而被交易所出具监管函。此外,江西银行年报数据此前存在错误,随后予以更正。
此前曾引起舆论轩然大波的西安银行因三季报数据不正确而发表致歉。
西安银行今日发布公告称,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项目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部分误列在“支付其他现金”项目经营活动”,现更正相关内容。
公告显示,西安银行此前三季度报告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一栏显示为5.56亿元。修正后的数据为8.29亿元。
西安银行还表示,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更正项目均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无影响。对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没有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信息审核,对于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理解。”西安银行最后说道。
值得注意的是,西安银行此前并未修改三季报,相关数据引发舆论风暴。
当时的财报信息显示,截至9月底,西安银行“支付给员工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为5.56亿元,而二季度末的金额为5.87亿元。也就是说,三季度末,西安银行的相关金额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比二季度末减少了3100万元。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此次更正后,截至9月底,西安银行“支付给员工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为8.29亿元。对比上半年5.87亿元的数据,这意味着西安银行三季度相关费用增加约2.42亿元。
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对财联社记者表示,银行机构公开报告数据的准确性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以及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密切相关。上市银行在发布公开报告前应加强审查,防止此类低级错误。
年内,多家上市公司因报告数据不正确而被监管函出具。此前,银行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
财联社记者发现,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半年报、季报中数据错误、文字表述不准确的情况并不少见。公开资料显示,今年以来,已有约10家上市公司被监管部门出具监管函。
其中,今年4月,深交所向启明信息及相关责任人发出监管函。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启明信息年度报告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现金分红金额及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有误披露,导致相关内容补充正确。
4月,超图软件收到监管函。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2023年年报》中年度利润分配等部分信息披露不正确。水晶光电收到监管函,原因是公司2024年一季报中上年末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误填为上年末数值去年同期。中科云因公司《2023年年报摘要》和《2024年一季度报告》(含2023年末和2024年一季度)部分重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不正确披露而收到监管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332,638.26元、17,067,726.58元(错误披露为-24,667,361.74元、-32,932,273.42元等)。
从银行业的角度来看,公开报道中的数据泄露事件并不多见。主要情况是数据单位错误。
据公开报道,2019年6月,江西银行发布更正公告称,该行披露的一季度报告中,“净资本、风险加权资产”等数据单位有误。事实是,该行一季报中的数据单位大多写成“万元”,而不是“亿元”。
此前,杭州银行在IPO时也曾犯过类似错误。杭州银行2016年9月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摘要显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76,658.25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61,056.2元”。但实际上这两个数据都存在误差。当年10月初,杭州银行在公告中进行更正,将上述两项数据更正为“376658.25万元”和“361056.2万元”,并重新发布招股说明书摘要。
美联社记者也注意到,多数上市银行都针对“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例如,去年10月,兰州银行公开发布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制度》,明确了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门分支机构负责提供年度报告信息。 、控股公司负责人、信息披露联络员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均为本制度的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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