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部门联合印发措施 推动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若干措施》围绕限制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存在堵塞、痛点、难点问题,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分别从完善省级网络管理服务平台、新购置科研仪器等方面进行验收和审核,促进省级科技资源联网管理服务平台网络共享, 运用市场化模式推进开放共享等八个方面,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帮助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和实验技术人员解决“不敢分享、不会分享、不愿意分享”问题,有力地支撑了山西科技创新的高质量发展。
《若干办法》提出,探索科技资源权属与经营权分离改革,鼓励高等院校设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在不变更所有权的情况下开展对外租赁、借款服务。高等院校提供开放共享的服务,材料消耗和水、电等经营费用可以按照成本补偿、非盈利的原则收费,也可以按照人工成本收费,服务收入计入单位预算,由单位统一管理, 用于科研设施仪器等科技资源的更新和维护、运营补贴和人员绩效支出。此外,要完善绩效激励机制,鼓励管理单位将开放共享服务与内部绩效考核挂钩。
近年来,山西省不断加大科研财政投入,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等科技资源不断更新,开放共享环境日益优化,开放科学成果造福社会。截至目前,山西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共录入设备7171台(套),较2016年平台上线时的2163台增长近232%,其中“十四五”期间新增4047台(套);设备原值由13亿元增长至66亿元,增长约408%,其中“十四五”期间增加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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