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秋季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学生经济负担减轻
01
增加国家助学贷款金额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生、高职生、预科生,下同)年度贷款限额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不超过2万元;每个研究生每年贷款限额由不超过2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将首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军役院校学生学费补偿、学费国家助学贷款报销和免缴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费国家助学贷款报销标准将调整。作相应调整。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津贴不超过2万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津贴不超过25000元。
02
调整国家学生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在同期同等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下调60个基点,至70个基点减去同期同等级贷款LPR。对于此前签订的参照LPR浮动利率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发起银行可与贷款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LPR负70个基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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