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黑龙江鸡西市副市长李传良案新进展:涉案超 31 亿元
日前,《人民法院报》整版刊登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罪的公告。
公告显示,李传良涉案金额超过31亿元。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诈骗公共财物共计29.26亿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900万元,挪用公款1.1亿元,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300万元。国有资金擅自注册公司、承包工程。
据了解,李传良将上述违法所得用于投资其个人控制的公司和项目。案发后,共查扣冻结赃款14.1亿元,查扣财产1021处,查封土地、滩涂27处,查封林地8处,查扣汽车38辆,查扣机械设备10台套, 18家公司股权被冻结。
涉案金额超31亿元
公告显示,在牡丹江市检察院申请没收李传良违法所得中,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李传良犯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力量。经黑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指定后,该案将被没收。李传良申请违法所得一案,已提交牡丹江市检察院申请、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审理。
公告显示,李传良曾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及辞去公职后任内,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其他国家官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诈骗公共财物共计29.26亿元。
同时,李传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创造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892.11万元。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共计1.1亿元人民币,用于营利活动。
此外,李传良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并擅自决定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接项目。其违法所得及所得共计7325.19万元。
数千财产被没收
据了解,李传良利用上述违法所得投资于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和项目,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案发后,查扣并冻结人民币14.1亿元,查封财产1021处,查封土地、滩涂27处,查封林地8处,扣押汽车38辆,查扣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企业股权。
牡丹江市检察院认为,李传良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罪。他潜逃后已被通缉一年,无法绳之以法。有证据证明,上述在国内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属于李传良的违法所得和所得,应当依法追回。因此,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告指出,公告期间,李传良的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六个月公告期满后,牡丹江中院将依法审理本案。
逃往国外
据了解,李传良今年61岁,早年曾在鸡西市财政局、鸡西钢铁公司、黑龙江新郑投资担保公司工作。 2003年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市国资委主任。
2012年初,李传良升任鸡西市副市长。 2014年调任鹤岗市副市长。他于2017年初辞去公职,并于2018年11月逃亡国外。
2020年9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称,李传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黑龙江省监委依法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经初步查明,李传良涉嫌在担任鸡西市财政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诈骗、挪用公款等方式,挪用巨额国有资金;涉嫌收受他人贿赂;他从事长期的金钱和性交易。
当时黑龙江省纪委的一份通报显示,李传良为躲避调查潜逃境外,并将部分涉案赃款转移至境外。
2020年12月,黑龙江省公安厅对李传良发出通缉令。 2024年9月,李传良贪污案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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