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科创板上市项目违规事项开出 2 张罚单,碧兴科技及多位时任高管被纪律处分
10月11日晚,上交所对两起科创板上市项目违规行为开出罚单。由于责任不同,发行人、多名高管和保荐人均受到上交所不同的监管措施。从时间线来看,这是近三个月后上交所对发行人及相关保荐人再次开出的罚单。
两项罚款主要针对科创板上市项目比星物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星科技”)相关违规行为。据上交所官网显示,币星科技是华英证券的保荐项目。 2022年6月9日受理上市申请,2023年8月9日开始股票交易。主要从事智慧环境监控业务。
由于比星科技此次犯下两项违规行为,公司及当时的多名高管被上交所给予纪律处分。经查,公司在发行上市过程中及股票上市交易后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是未能及时报告和披露业绩预测与实际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偏差;
二是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
同日另一张罚单称,经调查发现,李继修、李立坤作为华英证券指定的首次上市申请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未履行保荐职责。
发行人及当时的多名高管均被通报批评。
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有哪些违规行为导致上交所处罚?我们先来看看发行人违规的原因。首先,公司未及时报告和披露业绩预告与实际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偏差。
罚款显示,2023年5月31日,发行人披露了2023年上半年业绩预告,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3亿元至2.4亿元,同比增长1.91%至6.34%;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144.04万元至3447.33万元,同比增长40.09%至53.60%。同年7月21日、8月4日,公司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科创板”,不修改上述业绩。预计数据。
股票挂牌交易后,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营业收入16,766.48万元,较发行上市时披露的预期减少30.14%至27.10%申请后,净利润为2390.70万元,较预期有所减少。 30.65%至23.96%。可见,最终披露的财务数据与最初预期的数据存在较大偏差。
经查,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前,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已基本完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何元平、总经理朱英、董事会秘书潘海棠、财务总监王进明知相关财务数据与前期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偏差,但未向本所报告未及时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档。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还未能及时披露重大合同。 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公司与上海恒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威智能”)签订了四份合同。公司采购恒威智能服务器产品。每份合同金额为17,775万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经审计营业成本的61.5%,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且未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最晚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综上所述,当时的多名高管不仅没有及时报告和更新相关财务数据的重大偏差,公司也未能及时披露重大合同。公司未依法向内外部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的价值判断。以及投资决策所需的信息。
因违反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何远平、时任总经理朱英、时任董事会秘书潘海棠、时任财务总监王进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对公司及当时的多名负责人做出了举报批评的决定。
华英证券两名保荐人被监管警告
由于发行人比星科技存在上述两项违规行为,其保荐人李继修、李立坤未充分履行保荐职责。
两家保荐人对发行人首次违规负有主要责任。对于比星科技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与此前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偏差,上交所在第二次罚款中指出,两家保荐人未能充分核实上述情况,也未能报送相关财务数据。及时向交易所通报数据及过往业绩。业绩预估偏差较大,未督促发行人按要求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相关情况反映保荐机构未充分履行保荐职责。最终,上交所决定对李继修、李立坤采取监管警示措施。
为进一步压实发行人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把关”责任,今年以来,无论是上市项目还是尚处于IPO阶段的公司,监管部门对发行人及其相关保荐人开出罚单的频率也有所增加。 ,突出监管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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