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商务部受理牛肉产业保障措施调查申请,全面审查进口牛肉影响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第三条、第十条关于国内产业申请保障措施的规定。措施调查。
申请书称,2019年至2024年上半年,被调查产品进口量大幅增长,2023年较2019年增速为64.93%,2024年上半年较2024年增长106.28%。 2019年上半年。2019年至2024年上半年,被调查产品进口量同比增长中国市场份额由20.55%上升至30.90%,占中国总产量的比例由24.87%上升至43.87%。申请人还主张,申请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大幅增加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影响,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与申请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增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诉产品及中国国内产业遭受严重损害。经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书包含了法律保障措施调查备案所需的内容和相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对进口牛肉发起保障措施立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侦查期限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商务部已对进口牛肉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调查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被调查产品
被调查产品名称:牛肉。
英文名称:Meat of bovine Animals。
产品描述:被调查产品为活牛(Bos属)屠宰加工后的牛肉产品,包括新鲜、冷或冷冻整半牛肉、带骨牛肉和无骨牛肉。
本产品归《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2011000、02012000、02013000、02021000、02022000、02023000。
3. 注册参与调查
利害关系方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保障措施调查。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当按照《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登记参加调查参考格式》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
登记参加本次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平台”提交电子版,并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电子版与书面版内容应当相同,格式应当一致。
4.查看公开信息
利害关系方可从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电话:0086-10-65197878)检索、阅览、抄录复制本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机密文本。调查过程中,利害关系方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案件公开信息,也可以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检索、阅览、抄录、复印案件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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