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内部通报疑似点名杭州百子尖科技IPO项目,引发市场关注
1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上交所近日发布《发行上市审核更新2024年第6期(总第25期)》(简称“审核更新”),通报上交所审核概况,重要法规政策解读、监管要求及案例等。值得注意的是,本期《审计动态》匿名披露了发行人F的现场监管案例。从诸多细节来看,发行人F都指向了白子健。
虽然上交所没有透露IPO项目名称,但澎湃新闻从多方渠道获悉,该项目更有可能是杭州百子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子健”)。白子健于2020年12月24日向科创板提交了招股说明书,但在被选中现场检查后不久就撤回了IPO申请材料。海通证券公告显示,2022年9月15日,白子健与海通证券签署辅导备案协议,辅导老师为颜颖、谢丹等人。
今年1月,上交所对海通证券开出两张罚单。由于海通证券在IPO保荐项目中明显未履行职责,投行质控及内部部门未能识别重大项目风险,尽职调查不审慎,IPO项目保荐代表人严颖、谢丹受到通报批评;海通证券对时任保荐业务负责人姜成军、时任内部核心负责人张卫东、时任质控负责人徐灿同时采取监管措施。
难得的是,白子健在验收阶段就进行了现场督导,监管门槛大幅前移。本期《审计动态》披露了更多现场监管细节。
监管再次命名百子健项目
据《审计动态》显示,上交所对发行人F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业务实施现场监管。
发行人F此次提出的申请是第二次申请。经上次申请中选定的第一发行人公司现场核查后,该项目申请被撤回。发行人F上一报告期为2017年至2019年,本报告期为2020年至2022年。两个报告期收入均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但增长趋势存在差距。 2020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全年下降幅度约为40%,而当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营收增速约为30%。
现场督导重点关注发行人此前退出的原因及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收入增速大幅波动的原因以及收入是否存在跨期调整等情况。核查发现,保荐机构对此前的境外资金流通申请未进行充分核实。整改情况、未充分核实关联方的非关联性、未充分核实收入确认基础的可靠性等问题。
具体而言,针对境外资金流通事项整改,监管机构发现G公司为发行人F的工程服务供应商,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亲属设立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明显关联迹象。 G公司与曾与发行人体外资金流通合作的H公司也存在密切关系。 H公司是发行人的历史关联方,也是此前申报的境外资本流通合作的重要主体。还为发行人垫付了大量工程服务费,并于上一申报期末取消。 G公司成立于H公司注销前一个月。 G公司与H公司主营业务相同,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夫妻。保荐机构对供应商G公司的异常情况未给予足够重视,未能有效核实G公司是否配合体外资金流通。
非关联方方面,根据招股书披露,发行人F有两家历史关联方,均在上次申报时受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并于本次申报期初对外转让股权。现场监管发现,两家历史关联方的股权受让方均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或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重大财务往来的实体。督导组进一步核查发现,两家历史关联方的现任股东、监事均为发行人此前申请境外资本流通所涉及客户的法定代表人,且其中一名关联方曾参与发行人此前的境外资本流通申请用于资本体外循环。鉴于非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保荐机构未对此前申请境外资本流通的关联方进行充分核查。
在核查收入确认依据方面,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F按照合同约定安装调试完成并取得客户验收单后,按项目确认收入并收取成本。现场监管发现,部分客户受理订单有效性存在缺陷。例如,保荐人对同一项目的工作底稿中的验收日期与申报会计师审计底稿中的验收日期不一致。监理组随机抽查的59个项目中,有32个项目获得客户验收文件,但客户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验收阶段费用。保荐机构在申请前未对上述异常情况给予足够重视,且在督导期间未能根据业务信息、通讯记录、付款情况等充分证明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验收是否已实质性完成产品验收过程的进度等。
《审计快讯》指出,保荐人在本次备案前的前期申报中已知晓存在境外资金流通的情况,且相关事项对本次备案期的财务数据产生一定影响,但保荐人未报告发行人的体外资金流通。周期整改情况及关联方解除关联情况将作为重点风险事项进行审核。鉴于发行人F收入大幅波动的风险以及收入跨期调整的风险,保荐机构并未关注部分项目验收后工时较多等异常情况,也未进一步核实依据根据发行人产品的验收流程和验收条件确认收入。可靠性。
澎湃新闻指出,《审计更新》披露的问题与海通证券开出的罚款一致。此前罚款指出,鉴于发行人前一报告期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等财务内控问题,且前两报告期存在一定重叠,保荐人未勤勉尽责。对关联方及涉嫌关联方的境外资金流通情况未进行监控。充分关注发行人情况,认真排查。同时,也未能充分核查发行人的收入、毛利率、成本核算等方面,未能充分履行职责。上交所认为,海通证券作为保荐代表人的严鹰、谢丹对此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严鹰、谢丹进行了通报批评。
主办机构2023年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出炉
此外,上交所还在最新一期《审计动态》中披露了保荐机构2023年度执业质量评价结果。
根据沪深交易所联合发布的《保荐机构以质量为导向的执业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两家机构已于近日完成评价2023年主办机构执业质量。
本次评价共涉及103家具有保荐业务资格的保荐机构。经评审,保荐机构A类保荐机构6家,B类保荐机构20家,C类保荐机构8家。其余69家保荐机构当年未保荐上市公司或未进入保荐机构。 IPO 的审查和注册流程。项目分为N类。
在本次评价工作中,3家保荐机构因2018年保荐上市的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保荐项目发行人涉嫌欺诈发行被调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风险调整。
2023年的评估结果将继续适用于过渡期内的相关安排。两家机构前期已将评审结果一对一告知各申办方。沪深交易所将结合实际,及时完善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督促保荐机构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和专业水平,充分发挥“把关人”作用。 “资本市场的作用。
《审计动态》还同步披露发行上市监管动态。
自律监管实施概况。 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上交所针对IPO申请项目中发行人信息披露问题、中介机构质量问题给予纪律处分(通报批评)1次;采取监管措施2项,其中监管警示1次、口头警告1次,涉及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4名、保荐机构1家、保荐代表人2名。
发行与承销监管方面,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针对战略配售违规、新股定价风险警示等事项,共发出书面警示3次、监管谈话1次、风险警示函4次; 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开展了一轮发行承销专项检查,针对报价不规范、不专业等问题,共发出书面警告1次、口头警告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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