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七部门发文规范医疗检查检验 巩固分级诊疗格局
结果互认将加快首诊速度,让转诊更顺利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规范医疗检验检测行为,保障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质量安全,节约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印发《关于加强首诊转诊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巩固“ “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性病分开治疗”。 “上下游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不断增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连续性,提高人民群众就医的获得感。
11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加强首诊转诊服务,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测结果互认”主题,重点解读两份文件。
24个省份100多个互认项目
前不久,黑龙江绥化的一位居民在网上反映:“知名医院的检查结果已经好几天没有出来了,知名医院不认可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抄袭的检查任何医院都没有显示结果,这是资源的浪费。”严肃的。建议查看全国互联互通的结果。”
《意见》要求,到2025年底,所有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社团)实现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间所有项目互认,互认数量达到200家以上各城市医疗机构之间的项目。 。到2027年底,各省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达到300个以上;京津冀、长三角、成渝地区医疗机构互认项目将超过200个。
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表示:“在不影响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目前,已有100多个互认项目遍布24个省份。其中,北京、江苏、浙江分别达到481家、478家、443家。各地正在积极推进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促进跨部门、跨地区的检查结果交流共享。例如,江苏省已实现全省1966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影像云平台;浙江省互认制度覆盖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包括乡镇卫生院在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些省份还积极探索跨省检查结果互认共享。例如,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四省已有1100多家医疗机构纳入跨区域互认范围,60个临床检测结果项目实现互认。川渝两地已将935家医院纳入互认范围,互认项目161个。
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李昂表示:“针对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北京加强区域联动,力争不断做大互认项目和覆盖机构。”例如,北京市范围内,181个检测结果和30个影像学检测结果项目,在质量评价合格的基础上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认。互认项目包括常见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胸透、CT等常规项目,覆盖老百姓就医。例行检查的70%-80%。京津冀鲁1118家医疗机构可互认的检查项目达60项。
客观查看检查结果,无法相互识别
很多人反映:“既然有这么多互认项目,为什么看病还要重复检查呢?”医院之间检查结果互认的原则是什么?是否存在无法互认的情况?
焦亚辉解释说,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检查和化验结果会因患者正常的生理代谢和病情进展而发生变化。例如,人体血液中的血小板代谢周期为8-12天。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即超过正常的生理代谢周期,可能就需要重新检查了。另一方面,检验设备和试剂参数也存在差异。例如,CT分为16、32、64、128、256等不同的行数。不同行的CT的分辨率和成像存在差异。如果分辨率不够,可能无法发现小结节或病变。因此,仪器本身的因素也会影响检验结果的相互认可。因此,即使是同一个项目,有的患者结果可能是相互认可的,有的则可能不是相互认可的。其中,哪些人可以识别,哪些人不能识别,要根据患者的病情,由医生来判断。
《意见》提出,要坚持“确保质量安全为底线,着力营造适宜的制度环境,依托区域信息平台建设,以方便患者为导向,满足诊疗需求”。以治疗为根本,以主治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积极有序推进互认工作。
“我们必须客观看待这种情况,尊重疾病诊疗的客观规律,特别是尊重医生的临床决策权。”焦雅辉说道。
此外,国家卫健委还明确了接收医生可以根据诊疗需要进行复查的六种情况。例如,由于病情变化,相关检查和检测结果与患者的临床表现和疾病诊断不一致,难以满足临床诊断和治疗的需要。焦亚辉说:“我们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特别是在检测结果不能得到彼此认可的情况下,必须向患者做出解释和解释。”
建立顺畅的双向转介系统
《通知》要求,到2025年底,在紧密医疗联盟(包括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医社区)内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制度;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医疗机构间转诊制度,方便患者在本市范围内转诊。到2027年,建立省内医疗机构间畅通的转诊制度,实现省内患者的顺畅转运。
焦亚辉说:“针对群众就医过程中的一些难点、痛点,比如不同科室、不同医疗机构、不同城市之间的转诊需求,我们做了制度安排。我们将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能够在患者的整个诊疗过程中提供系统、持续的服务。”
一是实行收治医生首诊责任制。在就诊过程中,接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以及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和水平,综合确定患者是否需要转院。如需转诊,接收医师将联系医疗机构负责转诊的部门。这可能包括设立独立的转诊中心或指定相关部门协助将患者转至医疗机构内的其他科室或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医疗咨询。之间的转介。
二是要求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专门负责为经医生评估后确实需要转诊的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如果是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医疗机构应该帮助联系,而不是让患者自己联系。
三是双向转介和跨区域转介。对专科诊疗需求突出或综合诊疗能力较高的患者,如儿科患者、肿瘤患者、疑难杂症、罕见病患者,如需转诊服务,由转诊中心转诊。医疗机构应当优先考虑医疗联合体内的上级人员。医院来转诊。如果超出医联体内上级医院的诊疗能力且专科需求十分突出,还必须联系相应的专科医院提供转诊服务。
今年6月,浙江率先推出计划,为公众提供高效、顺畅的转介服务——
提高转诊便利性。实行门诊首诊责任制,在医院建立标识明确的一站式综合门诊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为预约、转诊的患者提供挂号、检查、住院等服务。
增强转介有序性。坚持分级诊疗,不断优化转诊标准和流程,明确分级转诊基本规则。打通医院诊疗信息与居民健康档案之间的壁垒。经患者授权,接诊医生可以查阅患者以往的诊疗信息和健康档案。
提高推荐的准确性。根据疾病发生发展规律,综合考虑疾病治疗能力、医疗安全、费用负担以及患者及家属意愿等综合因素,合理安排转诊,力争让转诊服务更加有效、精准。
《人民日报》(2024年11月28日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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