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四部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动物管理局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答记者问
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11月15日,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动物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51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关于“清单”的相关问题。
问:请您介绍一下《清单》出台的背景?
答:制定统一的《清单》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条例》的基本要求。 《两用物项管制》(以下简称《条例》),也是对出口管制制度的完善。重要改革举措。 《清单》将接管即将废止的诸多各级法律文件所附的核、生物、化学、导弹等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项目,并充分借鉴成熟的出口管制清单。国际经验和做法,按照10大行业。对五类物项的领域和分类方法进行系统整合,统一分配出口管制编码,形成完整的清单体系,与《条例》同步实施。统一《清单》有利于指导各方全面准确落实我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法律和政策,提高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治理效率,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等国际义务。作为不扩散。更好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和畅通。
问:《清单》的管控范围是否有所调整?中方是否考虑今后将项目列入清单?
答:中方此次制定《清单》,是对目前所有管制的两用物项进行系统整合,建立完整的清单体系和制度。暂时不涉及具体管控范围的调整。中方开展两用物项管理始终坚持合理、审慎、适度的原则。目前,管控的两用物项数量仅为700个左右,明显少于主要国家和地区。今后,中方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需要,在广泛调查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产业、技术、贸易、安全等因素,稳步推进依法有序推进项目挂牌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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