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基金会计老鼠仓被罚,监管从严处理违法行为
10月23日,上海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毕某宇在担任某基金公司基金会计师期间,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48.51万元,罚款70万元。
上海证监局也对上述交易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并向当事人通报了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没有发表陈述或辩护意见,也没有要求举行听证会。
今年以来,“老鼠仓”被罚款的情况屡见不鲜。证监会强调,严厉查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员工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旨在通过依法有效监管,让市场各方各尽其责、各得其所,推动打下坚实基础。
90后基金会计融合交易额超8000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涉案人毕某宇,男性,199X年X月出生。这也是近期为数不多的针对90后出生者的类似罚款之一。
具体而言,毕某宇于2020年2月加入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基金或公司),担任基金会计师,并于2023年10月辞职。
因工作需要,A基金为毕某宇开通了查询恒生3.0估值系统、胜立4.5估值系统、O32投资交易系统的相关权限。毕某宇通过上述系统查询并了解了公司管理的“AS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仓状况等未公开信息。
由此,毕某宇于2020年5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利用上述未公开信息,控制使用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并与“AS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衔接交易,共买入85只股票趋于一致。仅汇聚采购总额8043.79万元,汇聚利润总额48.5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毕某宇控制和使用的证券账户是其远房亲戚毕某雷于2020年5月在申万宏源证券青岛分公司开立的个人证券账户。
该账户自开立至2023年10月实际由毕某宇控制和使用,账户内资金主要来源和去向均为毕某宇及其父亲。
上述事实有基金A提供的相关材料、查询记录、证券账户交易记录、银行账户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证实。上海证监局认为,毕某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毕某宇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行为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48.51万元,并处罚款70万元,约1.4倍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没收款项报中国证监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 。
年内多次开出趋同交易罚单
事实上,今年以来,监管趋严,“老鼠仓”被罚款的现象屡见不鲜。 9月初,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私募深圳前海海亚金控总经理屠尔凡利用其所管理的基金产品持仓信息、投资决策信息等未公开信息,控制进行聚合交易,聚合交易金额合计超过21亿元,违法所得超过3300万元。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级罚款。
8月下旬,上海证监局还发布了两起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属于公募基金投资研究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涉嫌华安基金前基金经理张亮因指挥配偶买入共计6.7亿元,获利1566万元被立案调查。被罚款没收并禁止进入市场10年;另一位王某虎涉嫌中欧基金首席交易员,被发现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得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明示或暗示利用某些礼物。发生相关趋同交易的,处50万元罚款。
证监会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证监会行政执法情况回顾中提到,今年结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形势新特点,重点强化基础工作严格监管、严格管理,用高质量执法保护资本市场、防范风险。强化监管,促进发展。
其中,证监会提到,将严厉查处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严格市场纪律。坚决打击员工违规买卖股票、损害行业形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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