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上市发行审核动态,聚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主业问题
深交所指出,上市公司应合理规划再融资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上市公司聚焦主业,提升公司质量。上市公司和保荐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主营业务”的要求。
首先是主营业务的认定。 “现有主营业务”原则上应根据公司披露再融资计划的时间确定。是指具有一定收入规模、相对成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经营的业务。若募集项目涉及未达到一定营收规模的业务或属于新业务,应根据营收发展趋势、业务稳定性和成长性等情况进行认真论证。
例如,某公司主营业务为单晶硅电池、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材料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公司最近一年的负极材料和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分别为5亿元和1亿元,约占其营业收入的2%。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及光伏发电业务虽然占营收比重较小,但绝对金额较大且逐年增加,表明该业务已成熟并呈现稳定发展态势。可以认为A公司的投资项目是投资于其主营业务。
二是关于募集资金投资“新产品”是否“主要投资于主营业务”。深交所指出,对于募集资金投资新产品,应当根据是否基于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或应用领域的拓展以及上下游产品的拓展进行论证。现有业务。一是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客户开发等方面与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二是新产品生产、销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募集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在原材料、技术、客户等方面不存在直接协同效应,原则上将被视为跨境投资,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投资。
例如,公司投资项目之一是碳酸锂项目,该项目是公司主营清洁能源业务的上游。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在原材料、技术路线、生产工艺、客户等方面均存在显着差异。公司无法充分证明该投资项目属于主营投资业务。
第三,深交所提到“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认定。若投资项目涉及新产品,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应根据行业特点、技术和人才储备、研发进度、产品测试、客户样品、市场需求和销售渠道等情况,充分论证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等。显着的不确定性。新产品如有试产过程,原则上应完成中试或达到同等状态,同时对项目最终能否获得客户认证等相关风险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例如,某公司的主打产品是水性丙烯酸乳液,主要应用于建筑涂料领域。本次募投项目为环保新材料项目,其中水性工业涂料树脂为新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涂料领域。该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均为涂料原料。已完成基础研发、中试及样品交付。试点工作,但尚未得到客户验证。公司投资项目可以认定为投资的主营业务,但同时应充分披露该项目后续失败的相关风险,以供客户核实。
此外,在监管方面,2024年7月至8月,深交所向4个IPO项目、1个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发出7份《监管工作函》,督促和提醒发行人、中介机构切实提高信息披露和执业质量,确保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交所指出,2024年7月至2024年8月,深交所对2个IPO项目的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6次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IPO项目发行人关联方披露不完整,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关联方核查、资金流向核查不充分,交易商下游客户拜访流程存在缺陷。深交所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分别采取书面警示形式的监管措施。某IPO项目保荐代表人和签字会计师因发行人主要客户核查程序落实不到位,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未进行认真核实,未在深交所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书面警告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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