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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保局取消医院用药品数限制,保障患者用药权益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5-02-07 17:12:35  

新疆Uygur自治区医疗保险局(以下称为“新疆医疗保险局”)最近发表声明说,从2月1日起,对指定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物的类型和数量的限制将被取消。在这一点上,新疆已成为另一个省份,该省份明确表示“撤销了上海,广东,四川,北京,北京,赫比和其他地方后,医疗机构使用的药物数量的限制”。

在2019年之前,国家三级医院一级审查的指标要求“原则上,不超过1,500种高等教育医院的药物”,但2020年后,相关部门已取消评估指标。

目前,没有法律依据来限制医疗机构可​​用的药物数量。根据“医疗机构制药事务管理的规定”,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措施”,“国家处方收集”,“药品采购和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药物供应目录,对医疗机构中药物的采购不构成定量限制。

“从国家政策的角度来看,关于医疗机构使用的药物数量限制的相关评估法规长期以来已被取消。但是,医院本身具有强大的内部驱动力“成本控制”,同时,一些省份或医院仍可能坚持在审查过程中进行评估。”上海健康与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Jin Chunlin)在接受《第一金融日报》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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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林(Jin Chunlin)说,最近有一种社会观点,即医院不购买或购买较少谈判的药物和进口药物的原因是因为它们受到相关评估要求的阻碍,例如“限制毒品”和“限制药物”和“药物比例”。但实际上,该药物“进入医院”的障碍已逐渐被清除。实际上,由于取消毒品奖金政策,DRG/DIP支付方法的改革提出了更高的医院费用控制要求,医院本身缺乏使用药物的动机。在这种背景下,许多地方的卫生和卫生行政部门重申了他们对这种评估变化的重视,旨在执行医院的主要责任。医院应合理确定与其自身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结合使用的药物的类型和数量。

一些行业观点还认为,随着监管局对快速实施国家毒品谈判提出的严格要求,“撤销对医院中使用的毒品数量的限制”的政策主要有益于谈判毒品。

根据“发行通知”,指定的医疗机构原则上应在2025年2月底之前举行毒品会议,并根据该目录的新版本及时调整该机构的药物清单,以保护临床诊断和治疗需求以及被保险患者合理使用药物的权利和利益。药物不得受医疗保险限制,医疗机构使用的药物清单数量以及药物的比例影响。

随后,北京和上海的医疗保险局依次发布了通知,该通知表明,从2025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总限制,医疗机构使用毒品使用目录的数量以及毒品的比例不得受到影响。

新疆医疗保险局也明确表示,可以优化指定医疗机构的绩效评估和协议管理。谈判药物的实施不得受到限制总医疗保险金额的原因,限制医疗机构使用的药物目录的数量,药物比例,DRG/DIP支付方法的改革以及包含在单银行支付中管理。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一种产品和两种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购买药物,相同名称的各种药物,注射剂量形式和口服剂型的形式不得超过2),因此“限制医疗机构的药物数量“仍然存在”,这并不意味着医院可以任意扩大“进入医院的药物”的数量。

但是,为了满足更复杂的临床需求,某些药物(例如儿童药物)的医院采购政策显示出进一步“松动”的迹象。

例如,新疆这次提出,当选择儿童药物(仅清楚定义药物说明中儿童的适应症和剂量的药物)时,它们可能不受“一种产品和两种法规”的约束,并且总数,进一步扩大儿童药物的范围。去年10月1日实施的“江西省医疗机构目录的管理指南”也有类似的声明。

此外,Jin Chunlin认为,“撤销医院中使用的药物数量的限制”不仅将有助于三级医院优化其自己的药物使用结构并协商药物供应保证,而且还有助于促进分层的诊断和治疗。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低级医院,尤其是基层医院的药物购买数量和种类量比三级医院的医院小,这导致一些慢性病患者和肿瘤患者无法转移到草根近年来,通过医疗联盟获得处方的水平,医疗界的建设得到了改善。

国家卫生委员会于去年年底发布了一份文件,以建立和改善与基层药物联系和使用的机制。其中,将药物用于高血压,糖尿病和COPD不受“一种产品和两种法规”的影响。从2025年开始,乡镇卫生中心的吸毒将与县级医院有关,其他医疗和卫生机构将继续优化毒品使用,并由各省分类。阐明基于机制的管理措施,用于在县(城市,地区)中对基层药物的药物采购,供应和报告的连锁管理。

在上述政策文件中,新疆医疗保险局还建议,基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疗保险目录和国家集中式药物采购,遵循上级和下属之间的毒品联系原则,继续为了进行基层药物连接,扩大基层药物使用的类型,并更好地满足患者的药物需求。

分类: 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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