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地方政府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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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林荣: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要明确三个核心问题
10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的情况。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林琳表示,小微企业在经济、就业、民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这一机制最早是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提及。他表示,借鉴早期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经验,特别区、县两级设立了工作班。专题班要“两只手牵”:一只手牵企业,对千家企业、千家万户进行大规模走访,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和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全面摸清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方面握住银行,向银行机构推荐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丛林将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分解为三个关键问题——谁来做、怎么做、实现什么目标。
在“谁来做”方面,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和银行机构参与,负责统筹协调,加强对接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协调配合,更好形成政策协调的乘数效应。地方层面,各省、市、区县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各项工作就地落实。
丛林强调,特别是区县两级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织企业走访、需求评估和融资建议。银行层面,还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调动银行内部资源,充分发挥基层机构敢贷、愿贷的积极性,主动及时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微型企业。
对于“怎么做”,丛林表示,区县最贴近基层,最了解企业。它们是机制有效实施的起点和基本单位。因此,区县工作队必须握两只手,一只手抓企业,另一只手抓银行。分析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宣传惠企帮扶政策,缩小政策与企业经验的“温差”,向银行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银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导向和法律法规。原则以及银行授信审批条件,作出授信决策,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丛林还表示,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核心是在区县两级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搭建银企精准对接的桥梁。企业方面,要充分了解辖区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提供帮助,切实解决企业融资困难。银行方面,要疏通信息传递、资金传递等方面的堵点和卡点。
一位银行资深从业者表示:“从目前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情况来看,我们每天都会向监管机构汇报当日白名单项目的进展情况,哪些已获批,哪些已贷出,以及哪些不符合信用条件。需要向房地产公司提供进一步的反馈。总体原则是遵循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守住规避风险底线。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通常是在总分行层面实施。”
“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需要分行乃至支行发挥更多主动性,如果项目自下而上报,如何才能跳出纸质信用报告,让银行上级看到小微企业真实的发展前景和实际情况吗?这是相当有挑战性的。”上述人士表示。
关于“要实现什么”。郑正表示,他希望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深入基层。低成本信贷资金必须深入基层,打通惠企惠民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快捷方便。原则上,银行必须在1个月内做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银行应开通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加快办理。三是利率适宜。通过节省信息采集成本、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借贷成本和附加费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普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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