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出游如何避免订到虚假房?孙先生经历揭示酒店预订陷阱
《工人日报》(2025年1月14日第05页)
一家四口去度假,提前在网上预订了酒店,却订了一间不存在房型的“假房间”。最终,不仅订单被取消,出行计划也被打乱,三天之内被迫换了三家酒店——这就是孙先生的真实经历。日前,孙先生诉平台及旅行社索赔案一审判决公布。法院判令旅行社(提供酒店预订的服务提供者)赔偿预订金额1倍3000余元。 (见1月12日《工人日报》)
随着春节假期的临近,很多人开始计划出行,如何在外安全生活成为关注的焦点。一段时间以来,在社交平台上,消费者多次抱怨“预订酒店就像打开盲盒”。与“开盲盒”相比,像孙先生这样预订“假房间”更让人难以接受。明明已经付了钱,但是到了酒店却没有房间可以入住。您必须取消预订,或者接受酒店经营者的建议,更换到价格较低的房间,而不补偿差价。出行体验无疑会大打折扣。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孙先生预订酒店时看到有两种房型:“大床房”和“高级大床房”。他选择了价格较高的“高级大床房”。当他到达酒店时,他被告知“只有‘大床房’”。 ’,没有高低之分。”从这一点来看,该酒店不仅没有披露平台上房型的真实情况,还用“高级双人房”诱导消费者多消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虚假房源一直是酒店和民宿行业的长期问题,尤其是在旅游旺季。平台负责对入驻酒店进行监管,应严格审核酒店资质。对此,我们可以考虑成立专业团队,在线下核实房源和房型的实际情况。我们还可以在显着位置设置“虚假列表”、“与描述不符”的投诉选项,保障消费者的监督权。另外,如果消费者入住时发现房间布局与平台描述严重不符,平台必须提供售后服务,积极协调退款、赔偿事宜,并降低相关酒店信用值,减少损失。其上市的推广机会。
“假房”事件也暴露出相关部门对酒店行业的监管仍存在漏洞。近年来,各地严厉查处酒店虚假原价、误导性价格指示、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然而,如今,虚构房源、虚构高档房、临时违约“让消费者走”等行为,逐渐成为一些酒店违规涨价的“变通办法”。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有关部门要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遏制违法定价、欺骗客户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商品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予以赔偿。但现实中,刻意隐瞒真实情况的酒店却很少按照“一虚报三赔三”的方式进行赔偿。对此,各地监管部门和法院在查处“假房”消费纠纷时,应考虑增加相关当事人的违法成本,倒逼酒店提供真实住房,倒逼平台当好“把关人”。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