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发布抗流感药物价格告诫书,严查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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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抗流感药物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和警示
全市各医疗物资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
近期,流感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规范抗流感相关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等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现温州市各药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2、不得捏造、传播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过度上涨。
3、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不得采用捏造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或误导性定价方式销售药品。
5、准确记录和核实生产经营成本,在成本不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不大幅提高药品销售价格。
6、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确保价签齐全,价签内容真实清晰,字迹清晰,货签对齐,标记醒目。商品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不得收取任何未注明的费用。
本次提醒和警示发布后,各相关经营者必须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和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价签不明确等价格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严惩并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违法行为线索,请保留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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