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券商受罚情况持续披露:43家券商收到投行业务相关罚单,中信证券等被罚次数最多
1月2日,四川证监局披露2024年行政监管办法第100号:宏信证券因内控制度和投资银行制度不完善、投资利益冲突审查流程不完善等五项问题被出具警示函银行项目。
据《中国证券报》梳理,如果以券商为处罚主体,包括地平线证券在内,2024年至少有43家券商将收到与投行业务相关的罚款。其中,被罚款的券商有5家。次及以上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申万宏源、国信证券、东方证券、海通证券。与此同时,百余名业务人员因未履行职责被罚款,其中大部分是保荐代表人,但也不乏券商高管。同时,罚款涉及的企业类型、问责范围、处罚力度等均发生变化,“把关人”责任进一步收紧。
百余名员工因投行业务被罚款
四川证监局表示,经调查,宏信证券存在五个问题:一是投行内部控制制度和规定不健全;二是投行项目利益冲突审查流程不完善;三是质控部门未对投行项目尽职调查稿进行审核。严格的;四是投行内部部门意见跟进落实不到位;五是报送投行项目材料和反馈意见的内控流程不规范。
上述违规行为并非偶然。 2024年,不少因投行业务被罚款的券商都或多或少涉及内控、质量控制、尽职调查等方面的问题。而且,与2023年相比,“严监管”趋势明显。据东方财富精选统计,以券商为罚款主体,2023年证监系统和交易所开出的罚单数量在180起左右,2024年将超过230起。到2024年,银行相关业务将占罚款总数的40%。
如果加上对相关责任人的罚款,投资银行业务的罚款总数至少有214起。这200多起罚款中,有43家券商被直接点名,约108名员工受到不同程度的监管。措施。被罚款人员包括保荐代表人、投行业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质控部门负责人等,以及中信建投、中原证券、海通证券的相关高管。
从频次来看,虽然2024年因投行业务被罚款的券商将多达43家,但其中一半以上只涉及1个项目。被罚款5次以上的券商有6家,其中中信建投排名第一,其次是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国信证券、申万宏源、东方证券。一般情况下,投行业务较强的券商往往因项目数量较多而被罚款最多。上述券商开出的罚单数量与此有一定关系,如民生证券、华泰证券等。还有很多罚款。不过,也有一些表现相对稳定的券商,比如国泰君安、国金证券,被罚款1分。
中信证券因保荐项目业绩问题两次被罚款
上述罚款绝大多数由沪深交易所开出,约33%由证监系统开出。总体来看,无论是执法重点还是处罚力度,2024年投行罚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监管趋势和最新业务风险点。
首先,从违规情况来看,年内不少券商因披露IPO项目信息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发行人重大事项等“陷入困境”。典型情况包括未能认真排查公司大额营业额、未能发现关联方非法借贷资金、未能发现股东代持股份,或被司法机关冻结、或被调查等。涉及此类违规的券商包括东方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民生证券等。
而且,上述违规行为大多是在抽查现场检查或交易所询问后才发现的。例如,国投证券保荐荣盛生物科技科创板IPO时,获悉发行人核心生产线曾两次停产,共计三个月,但并未及时披露,直到交易所要求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持续监管不勤勉尽责也是罚款的常用词。典型案例有“金铜陵案”。光大证券、国海证券、华西证券均被指持续监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记者梳理发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是持续监管业务的执法重点之一。因发行人募集资金未发现用于非募集投资项目,国信证券、中信建投、中天证券等被罚款。未能及时监管公司建设项目也会导致募集资金闲置。华泰联合证券(即华泰证券投行子公司)作为360公司定向增发的主承销商,因此受到罚款。
此外,国信证券、中信证券、中德证券、万和证券均因IPO或可转债项目发行上市后“业绩变动”被罚款。中信证券甚至有两个项目出现过此类问题。首先,2024年初,因保荐的恒逸石化转债项目发行上市当年出现亏损,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50%以上,遭到证监会警告。同年8月,该公司因其保荐的安达科技上市当年出现亏损而被北交所警告。
3家证券公司及其责任人员被罚款、没收共计2832.85万元。
在处罚力度上,监管多次采用“资格处罚”的形式,同时依法对机构和责任人员进行“双倍处罚”。例如,因在紫晶仓储项目中未勤勉尽责,中信建投两名保荐代表人、时任投行委员会委员、投行部深圳部负责人项目核心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同时收到广东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罚款。其中,两名保荐代表人被广东证监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年内不得担任与证券发行及上市保荐业务相关的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年内不接受其签署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文件披露的纪律处分。
统计显示,华西证券、开元证券、中原证券均被暂停2024年一定期限的投行业务资格。被暂停业务的保荐代表人有8家,分别属于浙商证券、华西证券、中信证券建设投资、中信证券。其中,对浙商证券两名保荐代表人的资格处罚,是上交所首例发行上市资格处罚。
同时,监管加大了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 2024年,中金公司、渤海证券、东吴证券均因投行项目被调研。目前,调查结果已出炉,对3家券商及相关责任人罚款、没收共计2832.85万元。
债券承销业务共存问题较多
需要关注的是,虽然股票承销业务一直是监管对象,但也有不少券商因债券承销业务出现问题而被罚款。中国证券报统计发现,2024年共有17家券商因债券承销违规被罚款,其中包括华泰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申万宏源、招商证券等大型券商,以及神钢证券、瑞信证券、五矿证券等中小型券商。
除了尽职调查不够、质控或核查工作不够、募集资金用途不符合实际等常见问题外,非市场发行、未核查发行人偿债风险等问题也普遍存在。众多券商面临的问题。
中国银河证券被指在部分项目中未勤勉尽责。部分项目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并未披露银河证券债券认购情况。中国银河证券被指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署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弥补票面利息差异。非市场债券发行形式;华西证券被指发行个人债券。债券承销业务部要求自营部门配合债券认购工作,并明确认购对象和金额。
内控机制方面,华西证券、中原证券、中天国富证券均被监管机构点名。例如,在债券项目销售工作中,有证券公司的业务承接团队同时进行债券销售询价工作;有证券公司原质量控制部负责人,曾获得工程承包合同并参与质量控制相关工作;有证券公司的债券发行定价和债券销售人员属于同一部门,由同一部门负责人管理。
中原证券、申港证券、申万宏源均因未核实发行人偿债风险而被罚款。与股权融资项目一样,监管也对发行人的财务造假行为造成了严重打击。例如,开元证券被指在承销多只绿色债券时未进行认真把关和把关,导致债券发行人对虚假、无收入、资金来源明确的项目依赖非法融资、重复融资等。即将竣工,同意用于绿色项目的资金已使用。将其用于其他目的。
针对上述债券承销业务违规行为,相关券商屡屡被出具警告信或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中原证券、开元证券等债券承销业务被暂停6个月。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