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知:校园招聘严禁限定 985 和 211 高校,就业质量不高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高校实施《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与服务工作》制度建设行动”全面推进高校毕业。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醒制度
《通知》强调,要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匹配。
加强就业市场需求分析研判,编制发布人才需求报告和急需人才目录。
加强学科、专业动态调整优化,积极布局新兴学科、专业,扩大急需急需学科、专业布局,对就业质量较低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醒制度。
加强就业、招生、培训联动,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校资源配置、教学质量评价、招生规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充分发挥促进就业政策的引领作用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促进就业政策的引领作用。各地高校要抓紧落实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帮助企业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色经济、创意经济、低空经济等领域发挥专业优势和灵活就业。其他领域。我们将从资金、场地等方面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和成果转化提供服务。同时,稳定和扩大政策性岗位招聘。
鼓励主动服务区域重点企业人才需求
《通知》要求,要开发更多有利于学习型人才发展的岗位。
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进企业找工作促就业专项行动”。
充分利用校园招聘主渠道,扩大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
鼓励主动服务区域重点企业人才需求,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
鼓励创新实施基层就业工程,结合本地实际和高校特点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完善职业教育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同时,《通知》指出,要落实细化就业指导帮扶。加强职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完善职业教育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推动相关课程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必修课,并提供学分保障。探索开设高年级专业微课和职业培训课程。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机制,组织实施“香港通航援助计划”。完善就业实习实践制度,促进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
继续推进就业监测和综合评价改革
《通知》还强调,继续推进就业监测和综合评价改革。加强就业进度监测,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对各级就业监测数据进行自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深入推进就业评价改革,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就业评价体系,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为教育教学评价和就业质量评价提供参考。
严格落实校园招聘“三严禁”要求
《通知》要求,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就业保障水平。严格执行校园招聘“三禁”要求(严禁发布含有“985大学、211大学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歧视性词语等招聘信息) (性别、户口、学历等信息;严禁发布虚假、欺诈信息及其他违法就业信息),积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招聘欺诈等用工违法行为。加大校园招聘审核力度,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及时剔除各类虚假信息。
2025届大学毕业生预计1222万人
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天,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工作会议,对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部署。据统计,202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到1222万人,同比增加43万人。
教育部部署各地高校实施“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据介绍,9月份以来,全国高校共开展招聘活动5.5万场,提供岗位信息1093万条。
“卓越教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须履行东方县中小学教师合同。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卓越教师计划”师范生聘用的通知》,强调履约要求,明确“卓越教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必须履约。按协议规定到东方县中小学任教。同时,要求确保“卓越教师计划”师范生全部在离校前分配到师范学校。
202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实施“卓越教师计划”。依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有针对性地每年为832个贫困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中小学培养约1万名本科师范生。 2025年,首批国家卓越教师计划本科生毕业。
教育部在关于“卓越教师计划”师范生聘用的通知中强调了履约要求,明确“卓越教师计划”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必须履行合同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在东方县工作。国家级名师计划师范生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将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记录将记入人事档案,并按照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与法律法规。同时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卓越教师计划”师范生的合同履约管理。除三种特殊情况外,未在东方县中小学任教的学生,或未履行合同且任教不满6年且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均视为违约合同。
这三种特殊情况是:
(一)学期内因身体原因被学校指定的三级医院诊断为不适宜任教的。
(二)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认定学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宜任教的。
(三)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经劳动能力鉴定,发现员工因身体原因不适宜任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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