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为参股子公司仁欣环保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后者因未按期支付租金被起诉
11月12日晚间,亚邦股份披露,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江苏仁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环保”)和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租赁”)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7700万元。因仁信环保未能按时支付租赁本息,金港租赁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分别于2024年6月12日和8月21日开庭审理。
亚邦股份近日收到《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1191民初1258号。
股份公司因未按时缴纳租金被起诉
据悉,亚邦股份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江苏仁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拓展融资渠道,仁信环保与金港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仁信环保以自有机械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售后回租的形式与金港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总额7700万元。亚邦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金港租赁签订了《担保合同》。
亚邦股份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金港租赁《通知函》,经仁信环保与金港租赁一致决定调整原融资租赁合同项下融资租赁业务租金偿还计划,调整后的租赁本金、租赁金额期限和租赁利率不变,租赁利息由816.27万元调整为903.73万元,利息总额增加87.46万元。
亚邦股份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人,同意并确认上述租金偿还调整方案,并在原担保合同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仁信环保是一家从事废酸处理的环保公司,为亚邦股份等园区企业办理废酸处理。其中,亚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自然人蔡家胜持股43.35%,倪秀兵持股26.35%,高钻持股15.30%。亚邦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蔡家胜及其控股的江苏仁信化工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同时,仁信环保、仁信环保自然人股东蔡家胜、倪秀兵、高钻为亚邦股份提供反担保,三名自然人股东已质押其持有的仁信环保全部股权以亚邦股份作为质押担保进行保护。
4月13日,亚邦股份收到金港租赁发来的《租金补偿通知书》。因仁信环保未能按时支付《融资租赁合同》中2024年3月15日到期的第九期租金,其中未付租赁本金500万元,未付租赁利息116.78万元。未付租金总额为616.78万元。亚邦股份须作为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人偿还上述本息。
一审判处亚邦股份有限公司等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5月22日,亚邦股份收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金港租赁《传票》和《民事起诉状》。因仁信环保未按时支付租赁本息,京港租赁向法院提起诉讼。亚邦股份作为被告之一被传唤,并于6月12日9点30分到达指定法院应诉。
亚邦股份作为担保人之一,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应当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涉及担保本息总额8135.32万元。
11月11日,亚邦股份收到(2024)苏1191民初12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显示,仁信环保向金港租赁支付租赁本金7612.5万元、利息149.76万元。 2024年4月30日起,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自2024年5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逾期利息按人民币7,612.5万元计算,年利率18%。亚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仁信化工有限公司、蔡嘉盛对仁信环保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45.36万元,其中金钢租赁承担18653元,被告仁信环保、亚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仁信化工有限公司、被告人信信化工有限公司承担434913元。蔡家胜.
亚邦股份表示,公司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在2023年财务决算中计提预计负债7700万元。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积极与各方沟通协商,努力推动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若公司被迫履行担保义务,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向债务人、其他担保人、反担保人追偿,积极维护合法权益,尽力减少损失,并采取以下措施:不限于采取法律诉讼、保全扣押、司法执行等有效法律措施追偿损失,直至申请债务人、其他担保人、反担保人破产清算。
截至目前,亚邦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3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59%。其中,亚邦股份对外担保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8900万元。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