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规定 保障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
根据国家法规国家管理局的网站,中国新闻社,国家监管局最近发布了“有关集中用餐单位的主要责任和管理以实施粮食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法规”(以下简称“法规”),该法规将于2025年4月15日生效。
餐饮服务中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 In order to urge centralized dining units, unit canteens, contracted business enterprises, and catering units to implement the main responsibility for food safety, improve the food safety responsibility system, improve the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apabilities, and safeguard the food safety of the people,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will separate the regulation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in responsibility for food safety by centralized dining units, and formulate and issue the "Regulations".
“法规”共有27篇文章,其中规定了集中式用餐单位,单位食堂,合同的商业企业以及餐饮单位,以责任分配,预防风险预防和控制机制,食品安全管理机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分配和就业要求以及法律责任。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加强集中用餐单元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据规定,集中式餐饮单位应加强对法律的单位食堂,合同管理企业和餐饮单元的业务行为的管理;在确定合同管理企业和餐饮部门时,他们必须选择获得食品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如果从餐饮单元订购餐点,则必须根据需要检查订购的食物。显然,如果集中式餐饮部门未能履行其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则应根据法律对其进行惩罚。
第二个是阐明该单位食堂,合同管理企业和餐饮单元的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据规定,该单位食堂,合同管理企业和餐饮单元应建立和改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实施食品安全责任系统,并根据法律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人员配备;同时,考虑到学校和幼儿园的特殊性,如果学校和幼儿园符合某些条件,则应委托合同管理,学校和幼儿园也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该法规规定,单位食堂,合同管理企业和餐饮单位必须严格实施“每日控制,每周检查和每月派遣”工作系统。显然,学校和幼儿园违反了“法规”的要求,应更严重地处理它们。
第三个是改善所有相关实体的工作机制,以协调食品安全责任的实施。该法规要求将集中的用餐单位与合同管理企业签订合同,并根据法律签订餐饮单位,阐明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义务,建立食品安全咨询机制,定期进行交流,共同调查和消除安全危害,并预防食品安全风险;规定,如果存在粮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所有相关实体应立即停止餐饮活动,并按照法规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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