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提高贷款额度、下调首付款比例、加大利息补贴力度
据新华社报道,深圳房屋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第16章发布了两份文件,以调整和优化深圳的住房公积金基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涉及许多措施,例如增加贷款金额,降低了下支付比率,并降低了利益补贴的强度。从3月24日开始,深圳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增加到231万元人民币。
在同一天发布的“深圳房地产基金贷款管理的补充法规”调整了深圳的最高住房储藏基金贷款数量。首先,最大(基本)配额增加了:对于单个应用,最大金额从500,000元增加到60万元人民币;对于家庭申请,最高金额从9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10万元。第二个是调整最大浮动状况和比例:购买第一套房时,增加率将从20%提高到40%;当购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儿童的房屋时,增加的率将从10%提高到50%;在深圳购买新的负担得起的住房时,提高率将为20%。同时,可以添加浮动比率以满足各种浮动情况,并且最大浮动比率可以提高110%,即,个人的最高贷款为126万元人民币,最高家庭贷款为231万元。
同时,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了最低首付比率。购买商业住房时,第一和第二房屋将不再区分,最低首付比率将均匀地调整为20%;购买负担得起的住房时,最低首付比率将调整为15%。第一个家庭政策适用于有多个儿童的家庭购买第二家商业住房。可以取消对家庭注册和首次居住住房的限制。在其他地方付款的员工,无论他们是否有深圳家居注册,只要符合深圳市住房储蓄能基金贷款的条件并购买深圳的第一家或第二次商业住房,他们就可以在深圳申请住房储备金贷款。贷款金额从原始帐户余额的14倍增加到16倍。
同一天发出的“有关我们城市住房促销基金的利息补贴有关的事项的通知增加了额外的利息补贴比率,即尚未使用住房普罗旺斯基金贷款的员工在取消账户时可以享受:累计缴款期为1(包括)5年,而补贴比率从5%增加到10%;累积贡献期为5年(包括)至10年,补贴比率从8%增加到15%;累积贡献期为10年及以上,补贴比率从12%增加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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